首页  |  新闻  |  政务  |  专题  |  民族  |  文化   |  图片  |   教育   |  法制  |  招商  |  能源   |  理财  |   草原社区  |  健康   |  美食  |  女性  |  汽车  |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时政会议专题 > 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 > 活动简报 正文
兴安盟扎赉特旗红卫村:民主为民生
内蒙古新闻网  10-02-09 09:23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近年来,音德尔镇红卫村党支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群众得实惠”为落脚点。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融为一体”,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融入到其他各项工作中,实现由乱到治的根本改变,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生活、发展各项事业的协调并进的良好发展态势。

  村干部述职述廉、提升干部廉政意识。为加强村干部廉政意识和责任,红卫村按照村级党委事务运行标准,成立党风廉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将村干部述职述廉、勤廉督导工作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村里的远程教育系统和开办“农家讲堂”加强思想教育。通过以会代训、民主生活会、观看教育光碟、组织座谈会等形式,对党员、干部、村民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全年共组织学习15场次,培训人员达400余人次。为使工作不流于形式,落到实处党支部通过“五好班子”创建、实施为民办五件实事等活动,切实加强了干部廉洁自律、服务群众的思想意识。在建设林果基地的时候,群众不理解、不相信、不配合,村干部就带头到地里,帮助村民挖坑、植树、除草、喷药,甚至到日常的管护,730亩的林果基地建成后,群众看到成活的树苗后,道出了心理话“我们就想看看村里是不是真心为我们办实事”。两年后的林果基地将可年产鲜果30万斤,产值近50万元,人均收入增长300元。党支部通过全心全意的为民之心、实实在在的为民之事,得到了百姓的认可,在今年的育肥牛基地建设和修水泥路征地、村屯治理等工作中需要百姓支持的,老百姓积极配合,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落实村级重大问题“民主决策五步法”,增强基层民主。为了有效扩大基层民主,真正实现“村民的事情村民定”,红卫村充分利用重大问题“民主决策五步法”,建立了村民代表例会日制度,村民代表在生产生活中广泛收集民情民意,把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进行梳理和汇总,在例会中陈述群众反映的问题,一般性问题由村委会直接答复给村民代表或当事人,带有共性并有一定难度的就按“民主决策法”进行表决。在新建村办公室和进行村屯整治等工作时,就通过“民主决策五步法”来运作,通过由村民充分酝酿,广泛集中民意而形成决议,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在进行8000延长米的道路治理和修建6000延长米的统一标准的院墙时,需要砍伐很多的树木,还要扒掉很多的房屋,这要是放在以往,工作是没有办法开展的,但是通过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和村干部带头,整个工程期间没有出现一个群众上访事件。并且路和墙修到哪里百姓就自己放树、扒房,提前一个月完成了工程任务。现在红卫村的村民参与、监督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空前高涨。

  规范实行“倒置式”民主理财新模式,加大群众监督。把原来的“先审批、后理财、再记账”模式转变为“先理财、后审批、再记账”。虽然只是进行了程序上的简单位置变换,实施效果却发生了质的变化,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民主理财流于形式的问题,真正把理财的权力还给群众。今年扎赉特旗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核心区落户红卫村,绿化美化办公室、建林果基地、招商引资等工作,使村里的支出大大增加,党支部有效利用“倒置式”民主理财新模式,理财小组充分发挥作用,严格按照程序操作。通过近一年的运行,办公费、招待费等费用与原来相比竟然压缩了20%左右,“倒置式”民主理财新模式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实现了百姓满意、村官省心的良好局面。

  逐步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为使村务、政务、事务公开得到有效落实,今年,红卫村有效利用公开长廊,对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了及时公开,通过这一形式,有效预防了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甚至假公开、不公开问题。特别是在实施低保和扶贫救济等工作时,党支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初步确定人员逐一进行评议,对不符合标准的坚决拿下,两年来没有一个村干部的亲戚家属领过救助金。在遇有特殊情况时还实行点题公开,比如在今年红卫村里进行了危草房改造工程,51栋房屋的分配问题受到了群众的关注。有些群众对于分配人员有异议要求公开,村党支部就决定将分房标准和分房户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公开。真实的公开后解除了百姓的异议,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危草房分配问题得以顺利开展。(记者李中锋 通讯员李静、廖振亭)

稿源: 内蒙古新闻网  编辑: 李中锋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