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溪柳乡积极开展劳务输出工作,实现了劳务输出由扩大规模到质效并重的转变。2009年,输出劳务1161人,劳务收入达到600万元。
摸清劳动力底数 构建信息供求网络。为掌握各村劳动力输出的基本情况和有输出要求劳动力的基本情况,该乡建立登记台帐,实施动态管理。同时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劳务输出和劳务经济的宣传工作,转变全乡广大劳动者的就业观念,增强输出人员“走出去”的决心和信心,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为劳务输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进一步健全社会劳动保障所机构建设,增加工作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劳务输出工作,在各村建立劳务输出联络员,形成覆盖全乡的劳务输出服务网络,实现城乡就业服务管理一体化。
巩固输出基地,扩大输出规模。该乡在劳务输出基地务工人员达到670余人,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劳务输出体系,建立健全劳务输出基地档案建设,建立劳务输出台帐。对河北华都肉鸡厂、霍林河矿区、乌海洗煤厂、沈阳于虹区装卸队、海城南台养殖厂,徐水火柴厂等8处基地分别建立管理档案,确定基地联系人,定期进行务工回访,对务工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解,进一步加强与各劳务输出基地公司的合作交流,形成稳定的劳务供求关系和劳务品牌,带动全乡富余劳动力成建制向外转移。
开展技能培训,提高输出人员职业素质。该乡确立了以“市场导向培训、培训促进输出”的指导思想,努力构建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就业培训体系,调动和发挥现有培训机构的积极性。结合县就业局、职业高中、扶贫办等劳务输出培训安排,组织剩余劳力参加电焊、养殖、家政、驾驶等技能培训4次,受训人数达200人。根据劳务转移要求,积极开展订单培训,制定和完善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培训贫困农牧民人数达到2000人次,促使广大贫困农牧民掌握餐饮、运输、建筑、家政服务行业技能,提高了劳务输出成功率和工资性收入比例,拓宽了非农收入领域,非农收入的增长额占其全年收入的30%以上。
树立输出典型,带动农民增收。立新村全村1500口人,通过各种渠道在外务工人员占总人口的1/3以上,外出务工年收入在400万元以上,该乡积极发挥劳务经济示范鼓励农民走出去。 2009年全乡劳务输出1161人,劳务总收入达到600万元,显示出明显的“补农”效益。立新村村民冯艳明和妻子在北京华都肉鸡厂打工,通过五年的努力,现在他们俩人均提升为华都肉鸡厂的车间班长,负责生产管理,两人每月工资、奖金加起来7000元左右,一年工资净剩7万余元,成为立新村在北京打工族里的“名人”、“白领”,在他们的引领和介绍下,立新村及其他村不少农民都到华都打工,增加家庭收入。(记者 安华祎 通讯员 邵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