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时政会议专题 > 2010年全国两会 > 两会访谈 正文
徐凤君谈科技发展
内蒙古新闻网  10-03-02 12:02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记者: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把发展新兴产业作为调整结构、培育新增长点的重要举措,打造具有我区特色的新型产业体系。在培育新兴产业方面,科技创新将发挥哪些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厅长徐凤君做客内蒙古新闻网视频直播间谈科技发展

  内蒙古科技厅厅长徐凤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既是对当前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支撑,也是对未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引领。2010年,科技工作要努力探索以超前部署为核心的引领未来发展模式,以解决自治区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技问题为着力点,依托科技重大专项,着力在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技术和节能环保5大领域进行突破,重点打造“两化三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格局和两大新兴产业基地。

  目前,我区围绕生物柴油及燃料乙醇的产业化,已经取得了三方面的突破。

  一是通过自主研发,在包头建成了我国首条非粮油脂原料生物柴油联产生物基化学品工业生产线,形成了年产高标号生物柴油5万吨、高端合成润滑油6万吨、附加产品9万吨的生产规模,为今后自治区生物液体燃料大规模产业化奠定了基础。

  二是利用秸秆类生物质为原料,湿法生产生物柴油联产生物基化学品工业生产线,完成了年产1000吨的规划生产线建设。

  三是在赤峰市建设了年产10万吨的生物质与煤双原料制乙醇燃料项目,该项目投产后可实现秸秆的全能源化利用,计划在2010年9月底完成试生产。

  通过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实施,3年内建成10万吨高油微藻、10万吨高油植物、30万吨含水作物三大生物质能产业化基地;5年内,在包头、鄂尔多斯建成6个百万吨生物质柴油、乙醇等液体燃料产业示范基地,5个生物质能源产业示范区,形成产值400亿元以上的产业规模。

  在太阳能开发利用方面,目前我区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科研和产业基础,开发研制出单晶硅、多晶硅以及聚光跟踪型太阳能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光伏技术,在鄂尔多斯建成了全国最大规模的250万千瓦太阳能光伏沙漠示范电站,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开展了太阳能热气流关键技术研究,并在乌海市建设了2.2千瓦沙漠太阳能热风发电系统。与财政厅共同开展的“金太阳示范工程”计划目前已完成7个用户侧并网的国家审批,装机容量为1万千瓦,光伏材料产业已形成1500吨太阳能电池级多晶硅材料生产能力,以及硅材料切片生产和太阳能电池组装产业。

  今后两年,计划在包头市、乌海市和鄂尔多斯市示范建设3个2.2兆瓦沙漠太阳能热风发电站,年发电330万千瓦时以上。依托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计划,在阿拉善盟和巴彦淖尔盟建设1.3万千瓦的大型并网、离网太阳能光伏电站,金太阳工程项目总安装容量达到2.3万千瓦,年发电量3450万千瓦时。在光伏材料领域重点支持硅烷、铜铟镓硒等用于太阳能薄膜电池生产的光电转换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尤其是铜铟镓硒太阳能薄膜电池的研发与产业化,这项技术能够有效提高电池性能和生产的可控性,目前已突破了技术瓶颈。2—3年内,在全区建成5个硅材料产业化基地,单晶硅和多晶硅材料生产建设总规模达到年生产能力1.5万吨以上,打造300亿元的产业太阳能光伏产业规模。

  目前,我区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已初具规模,已开发出我国第一台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100%国产化的兆瓦级双电枢混合励磁高效发电机组。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风电三峡”建设,在风力发电装备制造高端设备方面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着力培育10家风电设备制造企业,争取在2~3年内,形成年产1000台清洁高效的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生产能力,产值达到200亿元。

  近年来,科技厅重点支持和推进了稀土新材料在冶金、化工、建材等领域的应用,以稀土低、中附加值产品为主,突破了一批尖端的稀土分离和精炼技术,推动了稀土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2010年,将形成以5条稀土产业链构成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即:以稀土磁性材料及各种电机生产为核心的产业链;以稀土储氢材料及各种动力电池、电动车等应用产品为核心的产业链;以稀土发光材料及应用器件生产为核心的产业链;以稀土催化、抛光、功能陶瓷等新材料及稀土在化工、建材领域应用为核心的产业链;以稀土—有色金属材料深加工及其元器件生产为核心的产业链。实现500万千瓦稀土永磁电机、3000万只镍氢动力电池、100万千伏安时稀土铅酸蓄电池、8000吨稀土储氢材料的生产规模,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