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董恒宇献计2010年全国“两会”
——建议落实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
在十一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即将召开之际,全国政协常委、内蒙古政协副主席、民盟内蒙古区委主委董恒宇心系民生,热切关注“三农”问题。
此次会议,董恒宇将递交一份《关于落实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建议》的提案。
董恒宇在提案中说,从2009年全面实行了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从根本上杜绝了挤占、挪用、截留、抵扣粮食补贴资金问题的发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爱农惠农之心,对于增加农民收入、稳定粮食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广大农民对此项政策十分拥护和称赞,但粮食直补发放工作中仍存在问题。
他认为,计税耕地面积与实际耕地面积差距较大,新增耕地不能纳入补贴范围。由于农村税费改革中,一些乡镇为减轻当时的农民负担,使税负更加公平、合理,将一些地方的低产田、河头地等自然条件差的土地没有纳入计税面积。加之,近年来,各地大量开展中低产田改造、农田开发、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增了大量的耕地。这些新增耕地都不在统计的计税面积耕地范围内。目前,国家许多三农补贴政策都与耕地面积有关,急需重新核定实有耕地面积,确保种粮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粮食补贴效益不显著。比如2004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49元,当年粮食直补平均每位农民受益50元,只占人均纯收入的1.41%;2008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7152元,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两项补贴平均每位农民受益143元,只占到人均纯收入的2 %。对于受补贴的农民来讲,每亩只补贴29.71元,远远不能弥补化肥、农药、柴油、水费等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所造成的增支,加之种植粮食与种植经济作物的经济效益相比,种粮的成本高、收益低、以小麦为例,农户种一亩小麦可平均收入700多元(每亩按700斤,每斤按当地市场价格1.05元计算)除去成本净收入300多元,而种一亩葵花平均收入1000元—1200元,除成本外,纯收入700元—900元,种经济作物比种粮收益高三分之二。既使加上国家粮食直补资金也抵不上种植经济作物的经济效益。补贴标准低对种植品种的选择和种粮积极性的提高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土地流转中因享受粮食补贴出现了新的矛盾纠纷。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步伐的加快,各地农村土地转包现象普遍存在。一是由于农村土地流转手续普遍不健全,许多只是村民间的口头协议,没有明确直补资金的归属问题。各地也没有统一的标准,至今许多地方还是谁拥有耕地谁就享用粮食直补款,对于转包出去的土地,实际种粮的承包人并没有得到补贴。二是国家对一些大公司和种粮大户没有明确的政策要求,使一部分实际的种粮户享受不到粮食补贴。
还有,国家对粮食种植的宏观指导对农民约束力不强,粮食种植面积核实成本过高等问题。
根据国家自2004年以来实施的粮食直补政策及内蒙古的实施情况,他提出一系列应对建议。
建议一: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国家粮食直补等惠农政策
国家对种粮补贴政策已经实施了五年,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需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一是建议把近几年农村新增的耕地纳入粮食补贴的范围,因为耕地才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二是对土地流转和大企业公司进入农业生产享受补贴的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对种粮企业和种粮大户明确给予政策倾斜。
建议二:加强粮食种植的宏观指导
建议国家在粮食种植上实行指导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建议三: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
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就必须提高粮食补贴标准,让农民种植粮食的经济效益达到或接近种植经济作物的经济效益,这样才能真正起到调动农民粮食种植积极性的作用。随着国家经济的增长,逐步扩大补贴范围,加大扶持农业生产的力度,使农民普遍得到实惠,享受到国家更多的惠农政策。
建议四:改进粮食补贴方式
国家每年年初要制定粮食种植宏观指导计划,公布主要粮食品种的最低价格和分品种补贴标准,待小麦、玉米等粮食补贴作物出青苗后,由农民自己申报种粮面积,乡村干部核实,作为补贴面积依据并进行公示,建议粮补发放时间在当年的下半年或下一年的年初。并继续以“一卡通”的形式发放补贴款。
还有,在推行在种植期进行实地丈量种粮面积的做法时,会造成基层工作量增加,还需有相关的政策和工作经费予以支持,建议国家增加粮食直补工作经费。(记者张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