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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三方面着手推进“绿色中国”建设
内蒙古新闻网  10-03-09 15:48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民革中央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交提案说,应从绿色生态环境、绿色经济、绿色人文三个层面,全面推进“绿色中国”建设。

  2008年10月,为了挽救全球性金融危机,更为了人类的长远发展,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提出了“绿色新政”计划,希望通过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将人类引出金融危机,令全球经济在21世纪得到新的发展。目前,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已相继颁布和实施了各自的“绿色新政”,力争在未来新的国际竞争格局中占领制高点,取得领先优势。

  提案指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由于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的阶段,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矛盾十分突出。据统计,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是发展中国家排放总量的50%,全球排放总量的15%,预计到2050年,中国能源消耗将达到全球总消耗的60%左右。2009年11月2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约束性指标:一是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该指标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办法;二是到202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三是到2020年中国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这一举措表明,中国在这次绿色革命中与发达国家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在承担起一个大国责任的同时,也将赢得极大的发展机遇。

  提案认为,应从绿色生态环境、绿色经济、绿色人文三个层面,全面推进“绿色中国”建设。具体建议如下:

  一、加强立法做好绿色建设规划

  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应尽快制定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和《推进“绿色中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在“十二五规划”中突显环保、低碳和新能源等内容。

  1、推出扶持限制政策。按照行业或部门分门别类确定能源强度、碳排放强度、工业和生活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建筑节能等标准,将节能减排指标具体到每一个企业,对于超额完成节能指标的企业给予奖励,对于未能完成节能指标的企业处以重罚。采用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企业积极投身环保、新能源以及节能产品的开发产业,采用现金补贴等方式鼓励消费者使用节能电器、太阳能热水器等家用节能设备,采用梯级电价、水价、燃气价格,鼓励企业和个人自觉节能减排。

  2、做好生态环境规划。推行“绿色城市”达标活动,以节能、节水、节地,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创新环境经济新政策,建成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清洁企业、生态园区、生态市县镇。

  3、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在已经发布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基础上,研究出台《政府绿色采购实施细则》,优先将自主创新的节能环保产品、设备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推动政府采购可再生、可循环利用、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促进企业环境行为的改善,对全社会绿色消费起到推动和示范作用。

  二、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1、发展环保产业,包括生产环保设备、垃圾回收和处理等。对高污染产业抓紧进行技术改造、加大资金投入、争取“碳密度”的降低,化危机为商机。

  2、推动“绿色企业”创建工作,促使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以低能源消耗、低二氧化碳排放和零污染为追求目标,更好地发挥企业社会责任,保证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3、建立全国性排污权交易所或碳交易所,开展排污权和碳交易。

  三、倡导绿色文化

  1、推动绿色消费。政府、民间组织、企业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不断加大对绿色产品环保功能的宣传,真正实现消费者的知情权,提升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欲望。

  2、倡导绿色生活。如号召公众拒绝一次性产品、实行无纸化办公、购物先算碳排放、不必要时不开车,等等。

  3、加强绿色教育。各级宣传部门和教育培训机构应对自己职责有新的认识,通过环境教育,培育和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的意识。

[责任编辑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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