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取得显著实效,鄂前旗在充分总结学习调研和分析检查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下好“四步棋”,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制定好一个整改方案。旗委学习实践活动办要求各参学单位根据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机制,按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及时抓好整改。整改方案要按照“五个明确”的标准突出“四化”注重“四性”,单位“一把手”要亲自主持制定方案,指导检查组组长审核签字和旗学习实践活动办审批备案“三关”。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落实措施确定后,并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广泛吸收群众意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力求整改方案群众满意,截至目前,各参学单位共形成整改落实方案98份,制定整改落实措施282个,召开群众评议座谈会100多场次,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员、群众进行通报,确保了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是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以市委千名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保增长、惠民生”活动为总抓手,结合旗委政府年初确定的“9件为民实事”和“7项惠民工程”,将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加民生在财政支出的比例,着力构筑民生财政,全旗用于民生和社会事业的投入达6.9亿元,占到财政总支出的61%,充分体现了发展成果与民共享的执政理念。通过协调市直部门支持、本级财政集中投入、社会各界捐助等方式,累计投入近亿元资金,全旗路电水等基础设施得到了夯实,重点学校教学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市委提出的“六个一批”、“六个全覆盖”目标全部落到了实处,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了科学发展带来的实惠。
三是建立一套长效机制。按照“科学性、指导性、创新性”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梳理现有规章制度,对一些不合时宜、制约发展的制度坚决予以废除,对一些执行和落实中不尽合理、不尽完善的制度进行了修改,修改和完善了《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全委会工作规则》、《鄂托克前旗开展建设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实施方案》、《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阳光政府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意见》、《鄂前旗科级干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城镇、农村牧区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托克前旗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试行)》等涉及班子建设、干部教育管理等制度9项;研究制定了《关于快速发展文化旅游业提升上海庙城镇服务功能和品位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乐文化旅游名镇的决定》、《全旗生态建设奖励办法》、《中共鄂托克前旗委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充分就业的决定》等促进三次产业发展等制度8项,进一步规范了用人制度、工作制度、问责制度、作风制度、服务制度,使全旗各项工作能够在规范中操作、在阳光下运行、在务实中创新。
四是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围绕“六个是否”,对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成效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开展满意度测评。对旗科级领导班子的测评,以旗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并吸收部分熟悉和了解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参加测评。对全旗各基层单位的满意度测评工作,在测评对象的确定上,各参学单位除班子成员参加外,还对本单位服务对象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其中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不低于30%。经过认真的梳理汇总,全旗学习实践活动顺利通过群众满意度测评,共发出测评票2400张,收回2200张,其中满意和比较满意共2167张,群众满意率达到98.5%。针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开展一次以整改落实方案解决问题为重点的“回头看”活动,力争通过“回头看”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得实惠,亲身体验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宋慧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