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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新:遏制基本药物“降价死”
内蒙古新闻网  10-03-10 17:23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人民网  
 

  国家限价令一出,一些在降价范围内的药品便从医院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价格贵不少的同类药。针对这种药品“降价死”、旧药“换马甲”的现象,全国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利时集团董事长李立新认为,原因在于现行药品管理法规不健全,缺少对制药企业和医院的制约机制。他建议,应完善监管和价格形成机制,保障基本药物的供应。

  李立新委员认为,国家对药品价格的调整和监管力度不可谓不大,10多年来我国出台药品降价措施20多次,去年10月又公布了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使得老百姓日常用药价格大幅度下降。“但药品降价是一回事,降价药品最终能否到患者手里是另外一回事,其中的关键环节就是药品采购。”

  他在提案中举例说,政府统一定价的各品种规格药品达14000多种,光通用名为“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的降压药就有16种。这么多种类的药品不可能全被列入采购目录。于是,一些降价后的药品消失了,改头换面重新流入市场,价格却凭空涨了几倍甚至几十倍。

  “基本药物如果只强调价廉,‘降价死’就不可避免。要综合考虑,并且定期调整更新。”李立新委员认为,有些基本药物定价过低了,国家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考量,适当提高定价,给企业合理的利润来保障生产和供应。利用价格杠杆鼓励基本药物的生产经营,避免出现“降价死”。

  加强监管也很重要。李立新委员建议,患者可举报医院不进基本药物、医生拒开基本药物等违规现象;可对医疗机构人均门诊、人均住院医药费用进行监测,大力推进医疗机构费用公开制度的施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新、特药生产的审批环节,严防“老药变新药”。

  李立新委员还建议,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来补偿的机制,以改变医院“以药养医”的传统模式,挤掉药价中的“水分”。

  此外,他还建议,在药品采购中对低价药的配比作出硬性规定,医院需按比例配备同一通用名下各个价位的药品;基本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基本药物集中公开招标采购制度。(记者郑晓奕、叶建平)

[责任编辑 刘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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