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正文
消协提示:赠品卖钱涉嫌欺诈
内蒙古新闻网  10-03-12 21:56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新华网  
 

  花钱买来的东西,回家时发现竟是“非卖品”。近日辽宁省鞍山市消费者协会发布警示,商家隐瞒商品的“非卖品”身份而出售的,涉嫌欺诈。

  日前,鞍山消费者李娟在商场购买了一小瓶护手霜,可拿到家里要用的时候,发现外包装下面贴了一个小胶条,揭开后发现上面印有“非卖品”字样。李娟表示,花钱买东西没什么,可明明是厂家附赠的东西,商家怎么能拿来卖钱呢?遂打电话向消协反映。

  鞍山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非卖品”一般是厂家向商家供货时,附赠的免费小样产品,用来让商家提供给消费者试用,或者作为赠品,是生产厂家作为推广产品的一种促销手段。虽然没有法律规定商家不能把“非卖品”出售,但生产者已经明确表示为“非卖品”,商家再予出售应为不当得利,违反了产品生产者对于消费者的承诺,起码是一种违约行为。

  消协人士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知情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非卖品”,而商家出售时未向消费者说明,这种行为已涉嫌欺诈。因此提醒商家,贪图小利将“非卖品”故意出售,不但损害了自身的形象,也丧失了诚信的原则。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一些生活日用品时,要注意是否有“非卖品”“赠品”等字样。(记者王炳坤 陈光明)

[责任编辑 张慧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