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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布十大消费陷阱 涉及多个行业公众需注意
内蒙古新闻网  10-03-12 22:44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新华网  
 
  补习、培训陷阱      收了培训费,要退难上难

  数据:2009年,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共受理教育培训投诉共150宗。

  投诉:虚假宣传、收费混乱、条款不平等、承诺难兑现、退费困难。

  案例:2009年8月,全省各地多名消费者来函投诉广州某美术培训中心,称该中心高考美术培训班存在误导学员、不履行招生广告和招生合同所作退费承诺。

   2009年4月,投诉人李某报读广州某汽车修理职业培训学校汽车维修全能培训班(学习时间14个月,费用16800元),经过3个月学习,家长发现没有成效,要求按合同承诺退还学费,学校认为已履行培训义务,拒绝退还学费。

  汽车消费陷阱       新车出问题,退换遭拒绝

  数据:2009年,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共受理汽车销售、维修及售后服务等投诉共500多件,同比上升了50%以上。

   投诉:新车出现质量问题退换无门,隐瞒车辆真实信息,合同承诺不兑现,保修期内不保修。

  分析:2009年度新车质量问题的投诉呈上升趋势,主要问题有:发动机故障、离合器故障、车身异常振动、车门变形等。消费者要求退车或换车都被汽车厂商以国家没有出台汽车三包规定为由而拒绝。

  此外,我国汽车市场已进入“汽车后时代”,很多厂商降低利润出售新车,在售后服务、汽车保养和维修方面赚钱。由于利润向售后市场转移,汽修厂、4S店在汽车维修、保养环节的花招和陷阱也越来越多。关于售后服务、维修服务和4S店的投诉有200多宗,反映的主要问题有:维修服务态度恶劣、夸大汽车故障;动辄更换零部件,收费过高;零件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推卸保修责任,保修期内不予保修等。

  搬家服务陷阱       搬前开低价,中途硬提价

  数据:2009年,12315热线受理有关搬家服务的投诉近100宗。其中“坐地起价”投诉占搬家服务类投诉总量的80%以上。

  投诉:搬前低价揽活,搬时坐地起价。

  案例:家住番禺南国奥园的谭小姐投诉称,搬家工人按时上门搬家,把所有东西都搬上车后,价钱却从原来的380元提升到500元,如果不同意,就要谭小姐自己把东西搬回去。但是由于东西都已经搬上车了,临时又不方便找别的搬家公司,最后只好答应了他们的无理要求。(记者程行欢)

[责任编辑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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