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赛罕区工商分局紧紧围绕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活动方案的精神,积极开展筹备工作。
一是政府搭台、工商和消协牵头、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由赛罕区政府副区长云龙任名誉组长,赛罕区工商分局局长任志勇任组长,技术监督分局、经贸局、农牧业局、消协、食品药品监督局、大学东路办事处、各分会、各投诉站为成员单位,并制定了“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确保整个宣传活动得以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是充分利用新闻传媒、开展强势宣传。在“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前期,通过内蒙古电视台、北方新报,呼市日报、呼市晚报等媒体向全市发布系列消费警示,向农村消费者普及维权知识,针对春耕备耕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
三是认真筹措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开展工作。在“3.15”当天,赛罕区工商分局将组织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部门和单位集中在金宇文苑社区广场、华联金宇超市广场、民族集团嬉水超市广场、东瓦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惠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举办大型的“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向市民散发法律法规、消费维权等方面的宣传资料,现场受理和接待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及咨询。
四是开展“12315在线活动”,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自3月1日开始,赛罕区工商分局组织开展了“12315在线活动”,由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解疑答难,及时掌控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的第一手资料,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开展“3.15”前期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提高经营户的合法经营意识。最近,工商执法人员分别对融桥海鲜批发市场和东瓦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抽检了龙虾、基围虾、鲍鱼三个品种各两个批次,均未检出甲醛,并对3家经销不合格家电产品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依法立案进行了查处。同时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氛围,向广大经营者宣传合法经营,进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意义,提高其法纪意识。(记者 刘文忠 通讯员 萨仁图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