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县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增强抗御大病经济风险能力,使利民惠民政策更多地体现在改善民生上。今年,突泉县委、县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采取自愿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以户为单位缴纳参保金;筹资标准为年人均130元。18周岁以下居民(括在校学生每人每年缴纳)40元,享受城镇低保政策照顾以及一或二级残疾的城镇居民筹资标准为年人均70元。18周岁以下居民(括在校学生每人每年缴纳)30元。
今年64岁的李桂荣一边办理续保手续一边感激地谈起医保:“我早早就来了,来看看怎么交款,我们交点款不要紧,看个病啥的多方便啊!共产党的政策真好,你看低保、医保我都享受上了!”。今年73岁高龄的张玉兰说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更是喜笑颜开:“每次交的钱不太多,也能承受的起,哪怕自己少花点,少穿点,把这个保上,我们有病了治个病,没病了保个健康,这可真是个好事儿。”惠民政策一出台,突泉县医保中心城镇居民业务窗口办理新参保、续保的人员络绎不绝,好不热闹。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参保人员已达30901人,住院累计报销523人次(不包括重复住院)。
据了解,在县医保中心工作的业务人员每天都能听到这样那样的感慨,听到人间的温暖,听到社会的和谐。惠泽当代的民心工程----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使突泉县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得到强有力的安全保障。(记者 安华祎 通讯员 任涌力 牛曲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