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2010世博会 > 内蒙古与世博 正文
重点宣传5城市 世博旅游搅热内蒙古旅游市场
内蒙古新闻网  10-04-06 16:03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本网综合  
 

 

  今年将推出118个旅游节庆活动

  记者在活动现场采访时了解到,除了4月3日启动仪式当天的现场活动以外,自治区旅游局和其他各盟市还组织了一系列与世博旅游相关的活动,推出为世博会准备的旅游产品。

  近期,自治区旅游局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将举办“草原——美好生活的花园”为主题的内蒙古中部地区世博旅游产品推介会。活动由自治区旅游局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主办,包头、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旅游局承办。活动主要邀请内蒙古周边地区的北京、河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等地的旅行社到内蒙古上述五个城市实地考察为世博推出旅游产品,吸引周边省区连线,形成跨区域世博旅游产品。

  同时各盟市也开发组织适销对路的世博旅游产品,按照“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利用我区丰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开发推出内蒙古地域特色浓厚的新产品,组合新的旅游路线,满足游客不断提升的旅游需求,开发本地和盟市间短距离旅游产品,迎合小长假旅游和内蒙古人游内蒙古的需求;推出城乡互动的旅游产品,以农家游、民俗游与文博游、工业游等反差明显的城乡旅游产品吸引城市人下乡、农村人进城旅游;全区今年将推出的118个旅游节庆活动,利用内蒙古旅游那达慕、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昭君文化节、红山文化节、河套旅游文化节、成吉思汗文化旅游节、8.18哲里木赛马节、呼伦贝尔冰雪节、金秋胡杨节、中俄蒙三国旅游节以及汽车拉力赛、汽车方程赛等大型活动,形成一地办节、多地配合、共同参与的互动机制,使节庆成为吸引世博客人到内蒙古旅游的亮点。

  消费者为内蒙古旅游建言献策

  今年,国家旅游局在全国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

  4月3日,自治区旅游局也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的宣传融入世博旅游宣传推广周之中,借助世博旅游宣传推广的机会,宣传国家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意义与目的,宣传内蒙古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系列活动,使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家喻户晓,让广大消费者参与到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中来,为内蒙古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建言献策。同时,开展旅游常识和游客维权咨询,宣传诚信经营、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创造和谐旅游环境,推动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

  【链接】预计7000万人次参观世博会

  上海世博会将吸引242个国家和地区、31个省市自治区以及港澳台、世界知名企业参加,它将有力推动中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成为促进中国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机遇。上海世博会预计参观人数达到7000万人次,其中350万为海外游客,这无疑将成为推动亚太地区乃至全球旅游业发展的一个新亮点。

  今年,国家旅游局将在全球100个城市和全国100个城市同时组织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世博旅游”推广活动,使上海世博会这一耀眼的平台,不仅舞动上海,同时舞动中国旅游。(北方新报记者 高志华)

世博会为内蒙古旅游业带来商机 “世博草原游”受青睐

  3月25日至27日,2010年广州国际旅游展览会在广州锦汉展览中心隆重举行。内蒙古旅游局率各盟市旅游局、旅游企业共47家单位参展,内蒙古“世博草原游”旅游产品受青睐。

  本届展会集聚了41个国家和地区的506家参展商,他们来这里推广各自的旅游产品和资源,境外展商比例高达46%,为整个展会增添了更多的异域风情。详细>>>

"城市发展中的草原文明"—世博会内蒙古馆揭秘

  2010年上海世博会提出了“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内蒙古自治区依托独特的区域特征和草原文化资源,确定以“城市发展中的草原文明”为参展主题,提出了“北斗星光,文明共享”的未来城市发展理念。借世博会的平台,向全国全世界展示内蒙古的形象,展示草原文化、草原文明的风采。

  距离上海世博会开幕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今天,我们将带您走进上海世博会内蒙古馆,为您揭开她神秘的面纱,让您一睹实体馆及馆内设置的13个展示互动项目的风采。

  远古奔腾而来的精灵——骏马

  展馆中昂首奔腾的骏马寓意内蒙古各族人民团结进取、共同发展,以英雄主义精神,满怀希望奔向未来的美好生活。详细>>>

<<<点击进入专题>>>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