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所民警千方百计帮助旅客寻找回内装1千余元现金和28.8万元发票的背包,被旅客和职工传为佳话。
2010年4月3日上午11点多钟,一名青年男子急匆匆的跑到包头所,上气不接下气的对正在值班的民警说:“警察同志,帮帮我吧,我的背包丢了,里面有很重要的东西。”民警看他满头汗水,十分着急,一边安慰他,一边给他倒来了热水,让他叙述一下详细经过。
原来,此人名叫郭东升,男,26岁,家住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他是卓资山锡矿的业务员,来包头洽谈生意。当日10时20分,他准备乘坐1674次列车返回卓资山,在进站口通过安检时,将黑色背包放进安检仪内,当在另外一侧等待背包通过安检仪的他,左等右等,就是不见自己的背包出来。小郭心想,难道被别人顺手拿走了,包内还装着1千余元现金和28.8万元的发票呢,要是丢了麻烦可就大了。想到这里,他三步并作两步跑到楼上,把两个候车室的角角落落找了个遍,就是不见自己背包的踪影。小郭在候车室内急得团团转,情急之下,他想到了报警。
民警了解了丢包的详细经过后,果断的带着小郭来到“三品”安检处,仔细询问了查危处的工作人员,通过缜密分析,将安检仪暂停,撩开安检仪前面的胶片,发现里面有一个包,民警立即钻进安检仪,将包拿了出来,小郭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包:“是我的,是我的。”通过核实,包内的现金、发票和其它物品无一丢失。他紧紧的握住民警的手兴奋地说:“真的太感谢了,感谢铁路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