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普通专题 正文
玉树因灾不能偿还贷款明年7月前不催收
内蒙古新闻网  10-04-22 16:45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因灾不能偿还贷款明年7月前不催收

  银行业出台抗震救灾措施

  据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记者刘诗平、白洁纯)银监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银行全力做好玉树地震灾区银行服务,做到保营业、保服务,建立专款汇兑快速通道,对因灾不能按时偿还的贷款在2011年6月末之前不催收催缴和不罚息。

  这份4月20日发布的通知要求,各银行要巩固现有的服务网点,千方百计增加新的服务网点,切实满足灾区居民和企业的日常金融需求;保护好原始储蓄资料及金库安全,确保群众金融资产安全,维护辖内金融稳定。同时,各银行应建立专款汇兑快速通道,开辟贷款绿色通道,对救灾捐款转账免收手续费。对灾前已经发放、灾后不能按时偿还的各类企业和个人贷款,在2011年6月末以前,实行“四不”政策,即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为不良记录、不影响其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对企业客户可适当延长政策执行期至2011年底。

  又据新华社电人民银行21日宣布,下调玉树地震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支农再贷款利率可在现行水平上再降1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 魏佩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