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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公安处深入推进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治理
内蒙古新闻网  10-05-02 17:48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集宁公安处法制科  
 

  3月9日,集宁公安处组织机关和管内各单位干部民警认真收听收看了公安局贯彻部局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视频会议,聆听了局领导的讲话。

  会议结束后,张晓华处长、李国荣政委及时组织办公室、行管、督察、纪委、考核办、刑侦、法制等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处领导就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在全处进一步深入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完善方案,补强措施,强调从五个方面迅速行动重点抓好落实:

  一是明确目标,把握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治理工作。明确对警用车辆治理主要是: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的;非执行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服从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的;违规外借的;公车私用的;挪用警车、警牌违规使用的;违反五条禁令的;非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的;驾驶警车参与婚庆、葬礼为社会车辆开道的等。对涉案车辆治理方面主要有:违法扣留、扣押的;挪用未按规定妥善存放的;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的。

  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深入组织开展治理工作。要求管内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基层所队长、机关科室负责人是此次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警车和涉案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了加强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处领导要按照分管系统和包保单位,深入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实地部署动员、检查督导。

  三是加强督导,严格检查,深入推进治理工作。纪检、督察、行管部门组织专人深入基层、深入重点场所,围绕警用车辆管理和执行“五条禁令”等情况,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不间断地开展明查暗访。同时对各单位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和警用车辆日常管理使用、执行制度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公车私用、酒后驾车、违规驾车、乱停乱放、违反出车管理制度的,全处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一把手”和责任民警的责任。

  四是严肃纪律,严格管理,杜绝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明确七项硬性规定和要求:(一)凡办案涉案、罚没或因违规被扣押的车辆一律不许使用;(二)警车一律不准外借;(三)警车一律不准驶出辖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主要处领导批准,并在行管科备案;(四)出车必须有派车单,(五)所有警车不准进京,(六)严禁违反五条禁令,不准酒后驾车、非警务开车、违章驾车、超速驾车、乱停乱放,(七)凡违反有关规定的,一律从严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纳入各单位二加一考核,按月进行专项考核。

  五是加强教育,兜清底数,提高干部民警自觉性。要求各单位要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警车管理责任人和警车驾驶员都要写出个人保证;行管科要对各单位部门配备的警车逐一登记造册,彻底兜清底数。法制科、刑警支队要摸清全处所有涉案车辆底数,逐辆核查;为了加强内外监督,公安处公布全处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471-2247758,0471-2241728),要求有关部门要认真受理举报,迅速开展调查。

  同时,要求以深入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民警五条禁令、路风警风、勤务制度、规范执法等方面的预警教育和关口前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巩固和发展好队伍建设成果,实现两会期间和首季队伍建设开门红。

  目前,落实工作全面展开,各项工作紧张有序进行中。

[责任编辑 赵翰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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