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爱路宣传工作的持续性,包满新线即将通行,2010年4月14日上午所长马建军带领民警民兵深入沿线红泥井小学进行爱路护路宣传教育,通过在学校内摆放宣传图版,发放爱路护路宣传单和爱路护路宣传笔等多项内容,开展对广大师生的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并建议广大学生在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同时,遵守如下规定:
第一、不准击打铁路通讯信号。铁路通讯信号事铁路列车的眼睛。
第二、不准损坏铁路和车辆设备及设施。铁路和车辆设备、设施事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保障。
第三、不准石击列车和在铁路上摆放障碍物。石击列车会危害列车上的旅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摆放障碍物会影响列车安全甚至导致列车翻车或掉道事故。
第四、不准盗切铁路器材和运输物资。盗窃铁路运输物资和器材是犯罪行为。
第五、不准扒乘列车,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者影响行车安全。
第六、不准穿越铁道线路,因为火车随时会通过;不准从停下的火车底下钻爬,火车随时会启动。
第七、不准在铁道线路两侧放牧,因为列车会把撞到牲畜,影响列车运行,甚至造成列车发车。
第八、不准在铁道上行走、玩耍,因为火车速度很快,而且不容易刹车,稍不留神就会发生铁路交通事故。
所长马建军在宣传板前为学生们细致的讲解《铁路法》和铁路器材,起到很好的教育作用,得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期间出动警力2人,护路民兵2人。共展放宣传板1块,发放爱路护路宣传单30余份,受教育师生60多人。通过教育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师生“知路、爱路、护路”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