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各指导组:
为将全市创先争优活动按时推进,现将《二连浩特市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任务推进单(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二连浩特市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任务推进单(二)
二连浩特市委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17日
二连浩特市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任务推进单(二)
(6月17日到6月31日)
任务内容和具体要求
1、未召开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的党组织,必须在本周内召开动员大会,并上报活动方案。
2、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开展“党性教育活动”。
3、及时编发报送信息简报。
4、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作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党员先锋岗、示范岗,执行党员挂牌上岗。
5、根据《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开展承诺制活动的通知》(二党组发[2010]3号)文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党员承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张贴党员照片、反映党员姓名、技术特长、联系电话、帮带群众姓名、服务承诺内容、履行承诺措施、落实时限等。“党员承诺”务必于6月31日前公示完毕,以接受群众监督。
6、根据《二连浩特市直属机关与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实施意见》二机党发[2009]4号文件要求,市直属机关要做好与社区结对共建活动。
7、抓好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工作。
责任单位:
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
1、印制全市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电话本。
2、印发相关文件材料,编发信息简报。
3、规范创先争优活动档案。
4、继续选树创先争优活动典型。
5、做好锡盟检查指导组的迎检工作。
责任单位:
综合组
1、发挥创先争优活动宣讲团作用,深入各基层党组织宣讲。
2、二连浩特报、二连电台、电视台和各网站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报道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事迹。
3、各媒体要加大向盟、自治区、中央相关媒体投稿力度,宣传我市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
宣传组
1、指导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启动准备情况,包括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的制定情况。
2、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开展情况和“党性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3、督促统战、教育、卫生等党组织,对非公领域、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指导检查。
4、指导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公开承诺情况。
5、专项督查市直属机关与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
指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