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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旗:三抓落实三力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内蒙古新闻网  10-06-28 18:25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近年来,克旗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党建责任制为抓手,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2009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6亿元,同比增长13%;财政收入完成9.97亿元;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4.2亿元,增长36.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2000元和4947元,增长21.8%和12.2%,实现了党建经济双赢目标。

  抓领导,落实执政力

  坚持把基层党建置于牵动农村牧区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来审视和部署,建立健全旗乡党委组织领导体系,形成以旗委为“龙头”,以基层党委为“主角”的党建工作合力。从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入手,建立了旗委书记对全旗党建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和常委及相关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党建工作领导体系。实行基层党建工作季例会制度,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听取全旗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各基层党委相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在确定22名旗四家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牵头联系一个旗直党委、一个苏木乡镇党委和一个嘎查村级党组织的基础上,31名旗委委员和7名旗委后补委员分别联系一个嘎查村级党组织,基层党委每名党员干部至少联系一个嘎查村、扶持一个党员致富大户、帮助一名贫困党员的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在旗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全委委员和基层党委党员的共同参与,使全旗党建工作在领导体制上形成了统揽全局与协调各方的有机统一,构筑起了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党员干部共同参与,全面推进的党建工作格局。

  抓责任,落实执行力

  在落实好旗委书记是本地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明确了旗委班子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基层党委、联系点干部的职责,形成从旗委到基层党委、党支部,从旗委书记到基层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的三级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体系,使党建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旗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旗基层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相关制度和措施,定期听取基层党员、成员单位和联系点干部的党建工作汇报,每半年排查一批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顿。对旗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联系点干部实行目标管理,负责督促考核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坚持目标统一,职责各异的原则,结合各单位工作性质及特点,充分发挥各单位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中的职能作用,有侧重地明确了相应的职责。联系点干部每季度至少深入到基层党组织2次以上,围绕“五个好”的工作要求,重点帮助基层党组织实现“建强一个班子、培育一支骨干队伍、理清一个发展思路、建立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选准一个项目、解决一批难题、确保一方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七个一”目标,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各基层党委负责制定具体建设目标,并将任务分解到每一名班子成员和一般党员干部,明确工作完成时限及质量要求。年初,旗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与成员单位、基层党委和联系点干部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年末听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抓统筹,落实保障力

  统筹考虑与基层党建工作相配套的保障体系,以保证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针对新时期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旗委在重新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基础上,整合纪检、宣传、政法、统战、旗委办、财政、等各个部门的力量,充分发挥旗委全委会成员及后补委员的能动性,形成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坚强的领导集体。旗委明确提出了基层党建工作两个优先保障,即优先保障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所需各种物质、优先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所需经费。同时,各级党组织将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起来源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财政投入机制。两年来,投资1000余万元用于84个嘎查村的活动场所改(扩)建工程,投资60余万元完成了14苏木乡镇(街道)、121个嘎查村(社区)的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建设,投资150余万元用于农村牧区干部“素质工程”。健立完善了《党建工作督检考核制度》,实行“月督、季查、年评”。建立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党建工作实绩听证制度四个督促机制。形成了有领导督促、有群众评价、有相互对比、有责任追究的党建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切实增强了各级党组织和主要领导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重视程度。年终,旗委根据考核结果和日常督查情况,分综合工作和单项工作,对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将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平、差四个等次,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基层党组织书记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结果“平”的进行通报批评,实行诫勉谈话;对考核结果“差”的进行组织调整。

稿源: 内蒙古新闻网  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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