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时政会议专题 > 内蒙古创先争优活动 > 创先争优进行时 正文
内蒙古大学全面启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内蒙古新闻网  10-06-27 10:43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5月18日,内蒙古大学党委研究制定了《内蒙古大学党委关于在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意见》明确了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的要求,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为主体,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年为载体,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及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提高我校党建科学化水平、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加快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作出积极贡献。

  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按照工作扎实、注重实践、务求实效的要求,立足于当前正在做的工作,着眼于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奋斗目标,统筹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与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活动的基本原则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分类指导;坚持突出实践特色;坚持示范带动。

  内蒙古大学党委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2010年工作方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完善和优化基层组织设置,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水平,着力做好“211工程”三期建设、“十二五”规划制定等重要工作,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活动要求从今年5月开始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在全校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方案明确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提出了我校开展活动的工作任务、推进方式、保证措施;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要按照“五个紧紧围绕”的要求,根据自身特点、职能职责来开展。

  主要工作任务围绕以下五点展开:一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实践整改后续工作有机衔接起来,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的后续工作,按任务分解认真完成好各单位各部门的整改工作;二是继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就内涵建设开展讨论,在工作重心转移到内涵建设上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三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坚持定期走访,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两个共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四是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积极开展为师生员工做实事做好事活动。拓展党员服务群众的途径,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五是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载体作用,从各自特点出发,优化基层组织设置。要建立和完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要创新基层组织的活动方式,制定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推进方法主要采取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公开承诺、评选表彰四种方式。要求突出“热爱内大、建设内大”主题,紧紧围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管理水平、提供服务保障设计活动载体,创新适应教学科研、师生需求的活动内容方式。

  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学校党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设综合组、指导组、宣传组。同时,各基层党组织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并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广泛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创先争优活动启动以来,内蒙古大学按照所制定的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指导、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构建和谐校园,切实服务师生员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