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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困难群众报销住院费更简单了
内蒙古新闻网  10-07-15 20:17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这回简单多了,我再也不用到处跑去报销费用了!”“政府真替咱们着想,现在报销简单多了!”记者7月13日在乌兰浩特市医院采访时听到这样的议论。

  原来,乌兰浩特市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简化办事程序,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诚为群众服务。从今年7月1日起,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众入住定点医疗机构在接收治疗医院会享受到“一站式”服务,即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出院时当场结算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住院产生的费用由以前的个人先行垫付,变为现在的接收治疗医院垫付。

  乌兰浩特市城乡低保户、五保户以前住院治疗,需要在入院前进行医保审批,出院后先到市医保中心报销,再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的报销单,以及诊断书、户口本、低保证、病历、本人照片等相关资料,到民政部门申请审核。通过民政部门的审核后,民政部门再报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拨款后报销。此过程少则10天,多则1个月,耗时费力。

  现如今,乌兰浩特市的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住院费可以直接在接收治疗医院办理报销,患者只需要按比例支付自身应该承担的住院费,定点医疗机构也由一家扩展到了九家,此举大大方便了就医患者,在兴安盟医疗救助工作中尚属首创,为全市创先争优活动添加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内蒙古新闻网 李中锋 通讯员 李斌)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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