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治安支队政委于洪波组织呼和地区治安支队全体民警就支队“2+1”考核工作情况召开专门会议,同时对”2+1”网上考核进行培训。
于政委针对呼和地区治安大队归属支队后在“2+1”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2+1”考核的目的和意义,在民警中进行了专门思想教育,指出“2+1”
考核以来支队党支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体现出责权与绩效相对应、过程与结果考核并重,通过“2+1”考核要切实把我支队的队伍建设和公安业务工作抓出成效,形成特色,营造一个奋进、团结、和谐的新面貌,真正解决民警“干什么”、“怎么干”的难题和“干与不干、干好干坏、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通过考核,在治安支队形成比学赶超、激励竞争的良好氛围,发挥出“2+1”考核的激励功效。
同时,于政委就治安支队“2+1”考核程序进行了专门的阐述,指出民警日、周、月、季工作情况、工作量、工作成绩等一系列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日常动态过程考核和年度对标考核。支队的考核程序分为五个层次,即个人自评、考核组考核、全员互评、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和考核监督。每月25日前支队民警根据当月工作情况写出月工作写实,填写考核表,进行自我评分。考核表与26日前报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结合每名民警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实事求是的考核,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核认定。每月末30日前,领导小组组织支队全体民警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全员互评,将考核情况和每名民警当月考核分值进行公布,征求民警意见。对没有特殊原因26日前未上交月工作写实的民警一律按0分计算。
会后,于政委专门组织民警进行了“2+1”网上考核和民警网上录入培训工作,确保治安支队“2+1”网上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