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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公安处动员全处干部民警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高潮
内蒙古新闻网  10-07-19 15:15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呼和车站中心派出所  
 

  呼公纪〔2010〕12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通知》下发后,集宁公安处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立即再次研究部署,将文件及时转发管内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按照公安局通知要求,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具体安排,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好学习贯彻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把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推向深入。各单位按照公安处要求,普遍以召开支委会、党员会、民警大会等形式进行了学习宣传动员,切实进行安排部署,呼和中心所专门安排时间,所领导和工作组组织民警认真学习,逐条解读,把《条令》印发各警队,要求各警队也要组织民警学习讨论,让每个民警深刻领会《条令》的精神实质,在工作中以《条令》严格要求、约束自己。呼和乘警支队利用出乘会、每周学习日组织民警学习讨论。其它各单位也都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工学矛盾,积极安排学习活动,在全处干部民警中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高潮。在此之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布后,为了切实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令》,充分发挥好《条令》在我处民警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公安处纪委就已经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提前部署了学习贯彻工作,及时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负责人就公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答记者问》转发到全处各单位部门,开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并专门发出通知提出四项措施。

  全处各单位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条令》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利用各种会议、集中学习、板报、墙报、标语、短信、网络等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形成浓郁的宣传氛围,让广大干部民警切实提高对贯彻执行《条令》重要意义的认识,尽快熟悉和准确把握《条令》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学习宣传工作要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要求各单位对照《条令》的各项规定,认真结合正在开展的执法过程中非正常死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自查自纪,认真查找纪律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早加以解决。

  要求各单位按照《条令》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堵塞漏洞,补强措施,狠抓落实。四是切实做好学习宣传落实的检查督导工作,确保效果。学习教育活动正在进行了中。

[责任编辑 赵翰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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