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着力在“学、查、践”上下功夫,切实推动四项监督制度有效落实,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一、在“学”上下功夫,扩大制度的知晓面。一是处级领导带头学。旗委理论中心组先后2次集中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处级领导带头谈认识、谈体会,带头撰写学习心得、带头参加知识测试,力争学深、学透。二是组工干部深入学。部机关先后围绕如何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课题组织3次专题讨论,同时,对部机关干部进行知识测试,加深了对四项监督制度的理解和融会贯通。三是科级干部广泛学。在党建读物出版社订阅《四项监督制度汇编》读本1000册,全部发放给旗内科级领导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同时,将四项监督制度做为专题在科级干部培训班上进行详细讲解,扩大了“四项监督制度”知晓面。
二、在“查”上下功夫,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一是做好自查。对照“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围绕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是否科学规范,干部考察是否真实客观,干部任免是否符合程序、任免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二是做好检查。组织人员深入到苏木乡镇场和旗直单位,认真检查“四项监督制度”学习理解情况,采取召开科级领导干部座谈会的方式,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主体、具体情形,以便有效地对干部选任工作进行监督。三是做好互查。与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对照责任追究办法,就干部选任情况进行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增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合力。
三、在“践”上下功夫,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一是强化监督。在翁牛特党建网公布部长信箱,结合已有的电话和信访举报平台,构建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对反映内容具体、线索清楚、性质严重的用人问题,进行专项查办;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用人问题,进行重点查办。二是严格程序。在今年5月份的人事调整中,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初始提名、事前报告备案、审核制度,首次实施干部提名实名制,做到提名责任具体化。在初始提名推荐时署名推荐,把责、权结合起来,做到提名有权、失察有责。三是全程纪实。在干部调整过程中,从民主推荐、考察、酝酿到讨论决定、任用和全委会票决等各个环节,坚持做到每一个环节都有干部室人员参与并记录,反映各个环节真实情况,有效地防止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