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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检察院文化建设促规范
内蒙古新闻网  10-08-27 11:00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发挥检察文化的“催化”作用,以育德、育行、育能、育美的检查文化体系,有效带动基层院的规范化建设。

  育德,以先进思想武装人。该院开展了以“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检察工作”为主题的“一一四自选动作”系列活动,即开展一次落实科学发展观知识考试,开展一次主题演讲比赛、开展兵乓球、台球、网球和拔河“四项”体育活动。

  育行,以科学的体制规范人。修订完善管理制度75项,内容涉及队伍管理、案件查办等方面,使办案工作项项有规定、件件有标准、事事有程序。特别是实施了综合、业务工作考核办法、奖励办法,实现机关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育能,以丰富的知识培养人。该院45岁以下人员本科以上学历达100%,已有13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他们还通过实施业务规划、公诉人达标、疑难案例研讨、组织观摩庭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全体干警的执法办案水平。

  育美,以优良的环境塑造人。实施“文化走廊”工程,按照每个楼层设定的主题要求,把相关的文化内容做成一块块精致的宣传板,办案流程、名言警句、党总支团总支园地、党员先锋岗、纪检监督岗等上墙,让检察人员时刻感受到检察文化的熏陶。(记者胡日查实习记者徐通讯员王光华)

[责任编辑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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