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时政会议专题 > 内蒙古创先争优活动 > 创先争优进行时 正文
赤峰市巴林左旗“创先争优”活动纪实
内蒙古新闻网  10-08-27 10:36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力量,在党旗下凝聚

——巴林左旗“创先争优”活动纪实

  这是一次思想观念的洗礼,这是一次能力素质的磨砺,这是一次岗位建功的实践,这是一次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从创先争优活动启动以来,巴林左旗29个党委和1.3万名共产党员积极响应,在党旗下凝聚力量。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该旗围绕本地区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活动,着重突出县域特色,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让创先争优活动成为推动科学发展的经常性动力。上半年,该旗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4亿元,增长5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6787元,增长12.5%;农牧民人均现金收入实现2371元,增长10%.

  创先争优活动能否抓实、抓具体、抓出成效,能否“落地生根”,能否贯彻落实到基层、转化为人民行动,村党支部是关键。

  8月7日,在巴林左旗林东镇先锋村,村党支部一般人和村民正在热火朝天的修自己的村间公路。村党支部书记胡小明跟记者说:“这条路是我们几代人的梦想,这条路关乎着我们村民出行的问题”。据了解:先锋村是巴林左旗的镇郊蔬菜村,这条路是村民上街出卖农产品的必由之路。过去这条路,好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为了修好这条路党支部带头,然后是党员,就在一种无言的行动下,全村800多口人参加了义务修路。仅10多天的时间,一条长3000多米的乡村公路修畅通了。是啊,先锋村仅仅是巴林左旗创先争优“五带头”的一个缩影,巴林左旗169个嘎查村在“创优争优”活动中党支部带头、党员带头正在为群众做着实实在在的事实。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该旗主动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认真落实惠民利民政策。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得到看得见的实惠。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服务人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在富河镇富河村群众望着绿油油的马铃薯,高兴地说:春天要不是政府给我们的贴息贷款,哪有今天丰收的成果。据悉,巴林左旗筹措资金300万元进行贷款贴息,为困难群众协调无息备耕春耕贷款300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月均提高120元,上半年共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4684万元......就是这一件件得民心惠民心的“民生工程”让百姓拍手称赞。

  基层创先争优重在干好事、干实事、干群众欢迎的事,不能停留在口号上、文件上、会议上、墙壁上,而是落在行动中、干事中。7月29日,巴林左旗哈拉哈达镇全胜村党支部、村委会代表全村村民将两面锦旗送到交通局,感谢他们在城乡党组织“互联共建”活动中,为村民办的一件又一件实事。

  左旗交通局自2005年与哈拉哈达镇全胜村、小城子两个村结成对口帮扶以来,不断加大帮扶力度,积极为村民排忧解难,共谋发展。特别是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他们紧紧围绕开展活动联谊、经济发展联抓、干部教育联培、弱势群体联帮、活动场所联建五个方面结对帮扶,城乡互动,组织共建、协调发展,形成了城乡党建一体化新格局,取得了实效,受到了村民的称赞。

  在开展活动联谊中,旗交通局与村共同组织党群联谊活动,交流经验增进感情,送书送技术送文化到村,购置了大量文化体育设施,音响、扩音设备、秧歌服装、办公桌椅、打印机等,丰富了村民文化生活。

  在经济发展联抓中,针对山村交通不便,村民出行难问题,出资76.5万元,为两村修路5.3公里。由过去的羊肠小道变成了宽敞平坦的砂石路,打通了村与村之间,村与外界的交通运输。在干部教育联培中,利用农闲时节组织开展农牧业技术培训、科技交流,出资聘请技术员传授笤帚苗深加工技术,让村民掌握更多的致富本领。

  在弱势群体联帮中,,为三户贫困户协调贷款各3000元,帮扶资金每户200元,实现了当年脱贫。同是,每年春季及时送去春耕备耕物资,冬季主动解决村里取暖用煤。

  在活动场所联建中,出资6000元协助小城子村建设办公场所和活动场地,使该村活动场地达到了“八有”标准。还是这一件件看的见摸得着实事感动着群众,用群众的话说,创先争优在这里没走过场。(内蒙古新闻网李中锋 通讯员邱静王进祥)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