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时政会议专题 > 内蒙古创先争优活动 > 创先争优进行时 正文
根河市:创先争优“四新”见成效
内蒙古新闻网  10-09-03 14:44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根河市精心安排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围绕科学发展开展创先争优,以创先争优推动全市科学发展,统筹推进党的建设等经常性工作,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健全党建格局、凸显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

  以创先争优推动科学发展,为经济社会注入新动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市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强基年”活动,以打造特色产业、开展百万农牧民创业先导团活动、强化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文化发展为抓手,争先突围,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民生,不断壮大主导产业,优化全市经济结构,确保发展后劲不断增强、经济总量不断增加,推动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努力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全年重点推进项目54个,完成投资6.1亿元,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8.5亿元,争取中央、自治区下达投资计划项目46个,资金2.2亿元;猎民住宅面积由50平方米提高到88平方米;投入资金50万元,整理保护文物200余件, 5项鄂温克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7件桦树皮艺术品被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收藏,同时获得了2013年第五届国际驯鹿养殖者代表大会的主办权。

  以创先争优促进社会和谐,为和谐根河增添新气象。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根河的主线,组织引导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带头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深入开展组工干部下基层活动,发挥组工人员的骨干带头作用,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推动“阳光组工”活动,实施“搬家工程”,营造良好社会风气;成立市级领导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包联组,主动深入乡镇基层开展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市委组织部先后组织组工干部下基层100余次,8500多名党员先后参与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由19名市级领导包联全市9个乡镇办事处,同时在市直单位中抽调18名科级干部、45名环节干部组成市领导包联乡镇办事处工作组。通过调查走访,共摸清了全市存在的矛盾隐患110件,截至日前,已解决了85件。

  以创先争优服务人民群众,为落实惠民提升新水平。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带头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推动落实“板夹泥”房屋改造等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让群众持续得实惠、生活更幸福。深入实施“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实施板夹泥房改造36.5万平方米,全面改善7000余户群众住房条件,城镇新增就业1783人,参保缴费人数达3.8万人。

  以创先争优加强基层组织,为党建工作创建新格局。根河市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围绕“推进重点、破解难点、彰显亮点”三大工作目标,将我市9个乡、镇、办事处及各市直机关部门划分为企地共建功能区、民族文化功能区、特色产业功能区、综合党建功能区等4个党建功能区,将全面抓党建、全员抓党建和全程抓党建的要求落到实处,使组织工作由“线”变“块”,组织资源由封闭的自有资源拓展为开放的社会资源,着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着重塑造一批“经得起考验,受得住历练,打得响品牌,承担起示范”的基层党建示范点;统筹做好社区、机关、企事业、“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确保各个领域都有党建示范点;通过建立党建手机短信平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炼推介一批党建典型经验,构建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内蒙古新闻网赵文萃 通讯员魏俊志)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