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人民法院从“四个结合”入手,不断创新创先争优工作的途径和渠道,使全院干警树立创优信心,强化敢于争先、勇于争先、善于争先的意识。
坚持将“创先争优”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型法院相结合。建立干警图书阅览室、法官活动室,加强法官培训工作。鼓励法官学习外地法院先进工作经验,加强交流。院领导带头学习,广大干警作学习的主流,加强形势政策学习、法治理念学习、法律业务学习、综合知识学习等,建立健全每周集中学习制度、每月评比通报制度,建全方位、多层次、全员化学习体系。
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相结合。领导干部发挥带头表率作用,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日常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严格遵守上下班和请假制度,规范上班纪律等日常管理和办事机制,规范出庭着装、司法文明用语;在办案过程中做到在细节上考虑周到,形成严谨的工作作风。
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业务工作、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分别建立了干警和部门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坚持做到工作有指标、考核有量化,把各项工作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同时强化激励措施,实行工作奖励和综合奖励,使“创先争优”的评价更加科学化。同时还公开办案制度,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有效手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同加强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结合。在用人导向上坚持思想与业务并重,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结合,学历与实绩统筹,年轻化与各年龄段兼顾;在用人机制上发扬民主,强化透明,坚持公正。逐步调整与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中层干部队伍。(内蒙古新闻网赵文萃 通讯员王宇新 杜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