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时政会议专题 > 内蒙古创先争优活动 > 创先争优进行时 正文
妇联成为妇女群众温暖之家
内蒙古新闻网  10-10-25 10:04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自治区妇联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以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广大妇女群众信赖的温暖之家为主题,做到妇联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妇联干部立足岗位争优秀、妇联班子示范引领作表率,把创先争优内化为妇联组织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动力和保障。

  自治区妇联着力解决妇联基层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把创先争优与推进四项行动和为广大妇女办实事紧密结合起来,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通过培训促动、组织牵动、项目拉动、示范带动,使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增收致富能力普遍增强。以小额信贷项目为重点,争取各类项目资金5.35亿元,带动25万名农牧民妇女增收致富。以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动为重点,为下岗失业妇女搭建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岗位安置平台,共培训下岗失业妇女30多万人次,扶持创办了200多个家政服务公司,帮助20多万名妇女实现创业就业。

  为全面履行职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妇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共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7251期,培训宣传骨干62万人。全区旗县以上妇联全部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法庭、合议庭和适应牧区需要的流动法庭133个,家庭暴力投诉站、报警点762个。

  在创先争优中,大力选树宣传妇女典型,引领广大妇女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原则,以提高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能力建设为重点,自治区妇联与清华大学联合举办了4期女领导干部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大力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强基固本工程,推进“十、百、千”妇联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记者魏莉)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