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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车站中心派出所狠抓警用车辆管理不放松
内蒙古新闻网  10-11-19 14:11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呼和车站中心所  
 

  警用车辆整治第二阶段工作即将接近尾声,派出所根据警用车辆使用情况的工作实际,结合“十一黄金周”的特殊时期,出台了派出所“十一黄金周”期间的警车使用工作措施。

  1、所领导亲自上手,带领内勤人员对警用车辆的号牌、标示、小号码、内饰外观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

  2、车钥匙一律收归所领导掌管,出车必须请示所长、政委同意后方可出车。

  3、出车民警在出车前后,一定要填写好出车收车记录。

  4、收车后,一定要向所领导汇报车辆状况。

  5、节日期间,警车一律停放在综合楼下。

  6、驾驶警车民警出车前,一定要着警服,三证齐全。行驶中,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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