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活动专题 > 呼和车站中心派出所宣传专题 > 先进事迹 正文
呼和车站中心所收到台湾籍旅客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
内蒙古新闻网  10-11-19 13:46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呼和车站中心所  
 

  2010年9月27日上午,呼和车站中心所收到台湾旅客张先鹏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信中对我所值勤一队队长周廷俊、民警任建东、陈岗一丝不苟、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大加赞赏,感谢信全文如下:尊敬的周廷俊、任建东、陈岗三位先生您们好:我是来自于台湾的张先鹏先生,当我在大陆进行商务旅行之际,于2010年9月15日途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车站时,不慎在经过安检时遗漏了一个相当重要的相机包,里面除了装有相机外,还有现金人民币万余元及我个人的证件及相关旅游资料,也有我在大陆旅行时所拍摄的壮丽山水及人文荟萃风土民情的珍贵照片。当我安检完进入火车站月台后,突然发现身上的相机不翼而飞,顿时心急如焚,急着想找回这个包包,但都不见踪影,我抱着失望的心情准备到派出所报案时,听到车站广播讲,又丢失包的到公安值勤室认领,我欣喜若狂的跑到执勤室,三名警察已将我的包妥善保存,经检查,包内物品完好无损。三名警察积极帮助我办理了失误认领手续,让我在寻获失物后又能如时搭上火车前往下一个地点。经过了这次事件后,我对于大陆警察单位认真负责的精神深表尊敬及感激,因此,特别至上这封感谢信,以表我对周廷俊、任建东、陈岗三位警察献上十二万分的谢意,同时也祝您们身体健康,阖家平安。张先鹏2010年9月20日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