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集中整治执法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活动落到实处,杜绝走过场,深入扎实地推进整改建制阶段活动,呼和车站中心所党支部根据本单位日常的警务工作、执法活动及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以“把握三个重点”,采取“十条”措施,落实一项机制”为抓手,强化了“集中整治执法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整改建制阶段的工作,提高了全所民警人权、法纪观念和执法水平,增强了全所干部、民警抓执法安全、防责任事故的意识。
一、认真梳理汇总,逐项提出整改措施
呼和车站中心所党支部根据“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集中排查阶段”第二阶段工作,按照部公安局确定的十项对照排查的重点问题,经过认真梳理,由所领导牵头,确定相关责任人,迅速采取措施落实加强。
二、把握三个重点,采取“十条”措施,强化整改建制活动深入推进
一是重点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呼和车站中心所党支部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龙头,由所领导牵头,抓紧建立健全呼和车站中心所执法管理体系,要求四个值勤队、一个治安组由专人兼职法制员,熟知每个执法环节的行为标准和工作要求,确保对各项执法活动、各个执法环节的有效管理和监督,同时肩负起各队(组)的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指导工作。
二是重点建立执法安全培训机制。呼和车站中心所党支部根据整改建制阶段活动安排,建立健全执法办案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机制,把执法安全作为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于9月25、26日对新任民警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执法教育培训。对6名新任民警进行了纪律条令、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例、民警违法违纪案、事例及法律文书制作、网上执法办案等内容的讲解培训。结合活动安排召开了三次案例剖析座谈会,专门讨论了“关于对于某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进行案例讨论”的座谈会。同时以“每日一题”法制业务培训的形式,利用每天交班会的时间,对全体民警开展了执法执纪大讨论活动及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
三是重点严明执法纪律。为确保“集中整治执法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活动顺利进行,呼和车站中心所党支部结合活动制定“十条”措施,明确规定必须严格遵守执行:(1)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实行办案“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值勤队、治安组负责人具体负责,在交办案件的同时,要提醒执法安全;(2)继续保持“三项治理”工作力度,严禁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问题的发生;(3)严格执行规定,所有办案的讯问、询问场所必须设置在二楼,并配置录音、录像设施,完善防逃跑、防自杀措施;(4)对涉案人员采取继续盘问、传唤、拘传、刑事拘留、监视居住等措施的,一律报督察部门备案;(5)对在盘查、追捕、押解等执法过程中,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跳楼、跳河、翻墙等方式逃跑、自杀或者自残的,必须迅即组织施救,严禁放任不管或擅离职守;(6)对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醉酒人员,在及时取证的基础上,通知其亲属或单位带回,待醒酒后再调查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依法采取措施;(7)讯问、盘查、羁押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受伤、患有疾病或者吞食异物的,应当立即组织救治,并落实民警看管,做好录音、录像等取证工作;(8)对押解或带出指认现场的涉案人员,要由民警贴身监管;(9)及时详细了解掌握讯问、盘查时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发病和病情变化及治疗情况;(10)强制措施适用一定要恰当、规范、符合程序,对被采取强制措施人员不及时送看守所羁押、看管的问题要定责定制,追究到底。
三、健全、完善执法办案预警防范和动态监督机制
派出所党支部加大案事件、执法检查,现场督察力度,建立常态化的明察暗访机制,带班所领导、执勤队长健全执法办案预警防范和动态监督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协助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迅速查清事实,主动引导舆论舆情,严防应对不力造成被动,防止被媒体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