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活动专题 > 呼和车站中心派出所宣传专题 > 爱民实践 正文
集宁公安处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内蒙古新闻网  10-11-19 15:14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集宁公安处  
 

  为扎实推动我处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党支部书记思想认识,提升能力素质,更好履行职能,根据公安处党委的安排, 11月9日下午,我处利用视频大讲堂举办了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共有48个党支部(总支)的73名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由处党委副书记、政治处主任赵建平主持。

  机关党总支书记张健以《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党支部书记如何发挥职能、当好表率》为题上了党课。并结合党支部书记在实践工作中应当履行哪些主要职责、应具有哪些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如何发挥职能、当好表率,与各位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党课从党支部书记的基本工作职责及能力素质要求,从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思路和如何认真理解和正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和目标,讲到党支部书记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如何发挥职能、当好表率,阐述了在和谐铁路建设发展和打造精品高效局的新形势下,党支部书记努力提高执行能力,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中心工作确定争创主题和活动载体,激发党支部和党员的进取心、荣誉感,营造争当先进、争创优秀的内涵,以及把创先争优内化为推进各项工作和打造一流公安处提供动力和保证的重要意义,为全体党支部书记指明了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激发了开拓进取、和谐创先争优激情,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讲课结束后,政治处主任赵建平指出,全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推进新时期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公安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联系公安工作实际,突出公安机关特色,履行好公安机关职责;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领导班子的“班长”、“带头人”,是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担负着组织、协调、领导、推进创建活动的重要职责。我们既要身体力行地投入到此次活动中来,又要立足自身的实际,真抓实干的工作。他还强调要求:第一,党支部书记一定要树立“干不到一流就是失职、争不到第一就是落后”的观念,全面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执行能力;第二,要带头发扬苦干创佳绩、实干争一流的精神和作风,引领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党员民警立足本职争优秀,精益求精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第三,要通过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公开结果,以及“2+1”绩效考核等有效方式,调动党员民警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把创先争优活动推向深入,促进全处工作上水平;第四,全处各党支部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我处创先争优要搞好,关键是党支部要行动起来;看一个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搞得怎样,关键看党支部和党员在完成中心工作中的贡献和业绩。第五,按照“系统有特色”、“单位有品牌”、“支部有示范”的要求,创新自选动作,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主题和活动方式。日前,处机关党总支已下发《关于开展争创“精品科室”和争当“创优标兵”竞赛活动的通知》,在机关开展竞赛评比活动;各单位要抓好先进典型的挖掘培养和选树宣传,把支部建设成为开拓进取,和谐创优的战斗集体。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