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时政会议专题 > 内蒙古创先争优活动 > 创先争优进行时 正文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提升“窗口”形象
内蒙古新闻网  10-11-22 11:07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努力推进立案和信访工作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提升法院“窗口”新形象。

  法院以人为本,为当事人在候审时提供便利条件,设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将原60平方米立案庭改扩建为现在的200平方米;在大厅设置导诉台,维护妇女儿童、军人权益立案的“绿色”通道;要求干警熟记接待和文明用语,注重亲和力,和谐与当事人的关系,坚决遏止衙门态度和霸道作风。

    完善了院长接待来访制度,指定各院长每周轮流接待1日,及时有效解决当事人的疑问和顾虑。为方便群众诉讼,该院还与市公安部门协商在市公安交警大队设立了锡盟首家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并配备了专门人员,做好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的有效衔接,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记者  江新辉  巴依斯古楞  通讯员  牧 仁  陶卫江)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