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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作承诺
内蒙古新闻网  10-11-29 19:24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广西日报  
 

  时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纷纷公开承诺,承诺事项示之于民,以表创先进、争优秀的决心。

  然而,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时,往往并没有实地考察调研、了解群众的真正需要,也没有结合自身实际,而是在网络上东抄一段,西摘一段,“复制”、“粘贴”一些“大、空、泛”等放之各行业而皆行的承诺敷衍了事。有的党组织和党员甚至原封不动地抄袭其他地方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以至于不同地方党组织和党员所作的承诺,内容竟然完全相似。

  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人情风俗习惯等等,总有一定的差异,甲地的承诺放在乙地,未必就切合实际。比如,甲地是砂糖橘产地,乙地是甘蔗产地,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方面,也肯定就会有差异,甲地的承诺在乙地很可能就“水土不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公开承诺时,应该根据各地实际,结合党员自身工作职责和工作能力,因地制宜地提出切合实际的承诺,使承诺真正切实可行、行之有效。

  创先争优的公开承诺,是面向广大人民群众作出的,而群众最关心的不是承诺得有多响亮,说得有多好听,而是作出承诺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如何将承诺转化为实际行动,能否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切实实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如果承诺脱离了当地的具体实际,无法在具体工作中落实,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再好的承诺也只是一张“空头支票”。

  作出这种承诺而去创先争优,无益于服务群众,无益于基层组织建设,反倒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损害党群干群关系。(黎璐)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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