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是一个经常性的工作。如何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活动,我认为要从几个方面加以引导。
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明确到位,理清工作思路,切实抓好落实。要把抓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对党委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的考核体系,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
激发动力,全面参与。对广大党员不仅要提要求、提目标,还要搭建平台,让党员争先锋有抓手、服务群众有舞台、发挥作用有动力。要充分激发基层党组织和每个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的优势,把党的组织活力转化为科学发展的动力。
示范引领,典型带动。要加大对创先争优活动中各类典型的挖掘、总结和宣传。总结宣传典型要“眼睛向下”,善于发现基层的闪光点、创新点,善于捕捉普通人身上的“不平凡事”,让“先”和“优”成为看得见的身边事、够得着的身边人,在全社会营造争创先进、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
把握重点,突出特色。一是全面对标。各级组织、各个层次、各个行业、各个岗位,都要对标先进、寻找差距、升级上档。二是认责承诺。要通过调研“找诺”、依岗“定诺”、公开“示诺”、认真“践诺”、严格“评诺”等方式,切实提高认责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夺旗争星。要结合系统和行业特点,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夺旗争星。四是亮旗示范。通过党员佩戴党徽、建立党员示范户、党员责任区等形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把党的旗帜树起来,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统筹兼顾,两手抓两促进。创先争优的目的在于服务中心、推动工作。在基层党组织层面上,要把创先争优与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推动工作的“发动机”。在党员层面上,要把创先争优与本职岗位结合起来,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党员岗位成才、岗位奉献的“催化剂”。
(作者系沧州市新华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