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盟公安局党委根据《盟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在全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结合我盟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盟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此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是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解决突出问题、推动科学发展观为根本点,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后续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化解社会矛盾、创新服务理念、促进社会和谐为着力点,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意识;以弘扬民族文化、突出行业特色、维护边疆安宁为结合点,结合公安职业特点,不断深化“平安阿拉善”、“平安畅通工程”等创建活动,维护和巩固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良好局面;以服务人民群众、保障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落脚点,紧紧围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这一中心,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人民群众共享公安机关创先争优的成果;以创新机制、优化载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切入点,找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共振点,打造党建工作精品,切实做到有制度可循、有举措可施、有载体可依。
《通知》要求阿盟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岗位特点,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找准开展活动的着力点,牢牢把握“围绕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坚持“党建工作走在前头”的主导思想,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窗口示范岗等多种形式,把创先争优活动与“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知》要求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实行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制度。即局领导对联系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局党委要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透明度;局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进行评选表彰,弘扬先进。
(盟公安局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