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阿右旗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并采取“五项”措施,建立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
一是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化管理,明确职责任务,提出了落实工作的具体要求及考核办法,形成了层层抓落实、事事有安排、件件有着落的联动工作机制。
二是实行实绩考核制度。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畴,基层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考核验收将与年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工作一并进行。对在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基层党委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一般的基层党委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党委“一把手”责任。
三是实行专项述职制度。为配合活动开展,阿右旗旗委研究制定了《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活动实施意见》和《基层党委向旗委、支部向所属党委专项报告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苏木镇(园区)党委、旗直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重点突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创先争优”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四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度。认真落实基层党委书记是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一把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要求,切实强化基层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建立党委书记负总责、全面抓,是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具体抓,是直接责任人,各基层党组织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五是实行评比奖惩制度。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述职测评为补充,增强考核方式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基层党建工作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抓出成绩的基层党委及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滞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