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支持代表更好履行职责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0年代表工作综述
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来自乌海市、包头市石拐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的代表们提出了关于加强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对棚户区居民搬迁改造项目给予支持的建议,自治区发改委和财政厅等单位对该建议给予了积极办理;偏远地区的农牧民代表提出加强惠牧政策的建议,自治区出台1号文件,对牧民在实行阶段性禁牧、轮牧、育种子、购置牧机具等方面予以补贴……
充分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支持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2010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做好办理和督办工作、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工作,以坚实的步伐,走过了富有成效的一年: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8件议案进行了认真办理;对代表提出的48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认真做好了办理和督办工作。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482件建议涉及承办单位62家,为办理好代表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发挥监督职能,对承办单位明确提出依法办理、健全制度、区别情况答复、严格答复时限、规范行文签发等10项具体要求。把好建议办理质量关和时限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同自治区政府督查室与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农牧业厅、交通厅、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多家承办单位开展联系,随时掌握办理情况,协调处理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提高建议办理质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电话、电子邮箱、赴外省区开会等多重渠道了解借鉴其他地区行之有效的建议督办方式。
有的代表提出了加快解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牧民饮水安全问题的建议,2010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条例》就是采纳了代表的意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注意把办理代表建议和人大的相关工作结合起来,在确定工作项目时注意吸收代表建议,分组审议城镇供热条例、作出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听取审议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的报告等这些工作,都是采纳了代表建议的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十一五”规划实施和“十二五”规划的制定情况,就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三化”进程、社会事业情况等方面开展了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在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方面,对110名代表就预算监督、依法履职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培训。(郎俊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