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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丽荣:师范类院校应单设法制教育课程
内蒙古新闻网  11-01-21 09:32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师范类院校学生作为未来教师队伍的主力军,需要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以适应依法执教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在自治区“两会”上,政协委员曹丽荣建议师范类院校应单设法制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师范类学生的法制教育。

  目前,多数师范类学校教学计划没有独立设置法制教育课程,缺乏适合师范类学生的法制教材;缺少专门的法制教师,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由思想政治课教师兼任;教学内容缺乏特色,大多数学校没有开设《教育法学》课程。

  因此,曹丽荣建议师范类院校应设立法制教育管理专门机构,把学校法制教育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编写法制教材,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并对任课教师、班主任、主管法制教育副校长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同时教师招考中应增加法律知识和教育法学。

  同时,各类师范院校要把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在教学上要与主科同等对待,逐步配备专职法律教师。开设教育法学课,并将其作为公共必修课,改变以往师范类大学生对教育法规了解不多和认识肤浅的现象,使这些未来的教师真正懂得教育法,懂得与教学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懂得维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内蒙古新闻网 苏颖涛 章奎)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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