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元月20日,乌海西开往呼和的K7906次列车运行至乌海开车后,正在硬席车厢开展查缉比对的乘警长马忠全接10号车厢3号下铺醉酒旅客张某某报称:随身携带的一棕色挎包被盗,包内装有人民币11900元、银行卡以及本人身份证。
在旅客张某某报案时,乘警长马忠全记得在乌海西始发前巡视车厢时,旅客张某某曾在9号车厢呆过。调查10号车厢旅客以及当班列车员,未发现任何可疑人员。于是询问旅客张某某曾在哪个车厢哪个铺位睡过,但张某某称自己喝多酒什么也记不清了。
乘警长马忠全推测旅客张某某可能将挎包遗失在9号车厢,于是立即来到9号车厢,将车厢灯全部开启,逐铺进行查找,最后在9号车厢18号下铺枕头下找到了旅客张某某遗失的挎包,经清点核对,包内物品完好无缺。
原来,旅客张某某从乌海西上车后,因饮酒过量,走到9号车厢就躺在18号下铺睡觉,将随身携带的挎包放在枕头下。列车运行到乌海车站,9号车厢18号下铺旅客上车后,张某某起身来到10号车厢3号铺位发现挎包不见了,于是向乘警报案。
乘警长马忠全将醉酒旅客张某某领到10号车厢3号下铺妥善安置后,又叮嘱当班乘务员注意事项。
21日,列车终到呼和车站,酒醒的张某某握着乘警长马忠全的手,不停地表达着自己的歉疚和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