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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之年上调个税起征点的意味
内蒙古新闻网  11-03-03 15:23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代表委员:此举传递“十二五”民富优先的新讯息

  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出重要信息: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获国务院原则通过。

  汇聚北京的代表委员认为,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关键节点,这一举措将有利于保护中低收入阶层利益,有利于国民收入分配的正向调节,向公众传递出了未来将更加关切民生的政策信号。

  有利于保护中低收入阶层利益

  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认为,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这是件大好事。”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副院长王海波在得知这一消息后分析认为,上调起征点和调整税率级次级距可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是政府对中低收入阶层利益的关切。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个税起征点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一直维持在800元,后自2006年起上调至1600元,自2008年起再度上调至2000元。不过,随着物价上涨压力的增加,百姓对个税起征点继续上调的呼声一直不断。

  此前因起征点过低和富裕阶层避税等因素影响,我国工薪阶层逐渐成为个税的主要缴纳群体。根据相关部门的数据,近年来工薪阶层缴纳的个税已占到个税总征收额的60%以上,用于调节贫富差距的个人所得税,逐渐有了“人头税”嫌疑。

  “本来是一个需要国家财政关照的群体,反而成了最主要的纳税群体,这是不正常的。如今进一步上调个税起征点被提到议事日程,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认为。

  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一步

  “‘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现在看来,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获国务院原则通过,可视为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一步,相信在一系列改革举措下,未来我国收入分配格局将更趋合理。”王海波委员认为。

  当前,收入差距扩大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最突出的矛盾之一。民盟的一份调研报告指出,总体上看,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在不断增长,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行业间、区域间、不同群体间居民收入差距在拉大。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认为,当前个税改革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提高,降低了中低阶层赋税负担,等于变相提高了百姓的收入;另一方面,也是不断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形成公平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环节。

  “在国民收入分配构成上,草案内容将有利于扩大中等收入阶层人群比例,有利于形成纺锤形社会结构,对社会稳定起到一定作用。”阎庆民委员说。

  传递“十二五”发展思路新讯息

  “个税起征点上调此前一直久拖不决,但如今能在‘十二五’开局之年推出,这将具有特殊的意义。这是政府向公众传递出今后将更加关注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民的信号。”阎庆民委员指出。

  此前发布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未来将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规划建议提出要让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明显减少,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今后五年将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五年,这一时期我国的发展战略将从国富优先转向民富优先,民生已被认为是“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内容。“此时进一步推进个税改革,在有助于扭转收入分配差距的同时,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实现关键时期的关键跨越,对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记者王宇 罗宇凡 郑晓奕)

[责任编辑 王雅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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