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一切利益都要让位于人民利益
张永航在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一家卫生院内公示的《石湖乡卫生院基本药品零差价销售一览表》中核对老伴汤翠兰服用的药物及其价格(2011年1月19日摄)。
“唯有人民利益为大,我们的医改一定要使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9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的一番话,引来全场一片掌声。话语,传递的是理念;掌声,回馈的是认同。
孙志刚直言:“要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回归到公益性,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使医生回归到治病防病的角色,而不是推销药品的商人;使药品回归到治病的功能,而不是赚钱的工具”。
今年是完成医改三年任务的攻坚之年,各项改革正在步入“深水区”。从某种程度上说,改革,就是一种不断调整和理顺各种利益关系的过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也是如此。在政府的利益、人民群众的利益、医疗机构的利益、医务人员的利益、医药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的利益等多元利益的调整中,只有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医改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保持正确的方向。
唯有人民利益为大,就是要在接下来的改革中,进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投入,扩大医保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把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降得低一些、再低一些。
唯有人民利益为大,就是要在接下来的改革中,从制度上真正切断以药补医机制的利益链条。同时,也要抓紧研究用什么样的新机制来取代旧机制,用什么样的办法来建立新机制,还要防止“变相养医”增加群众负担。
唯有人民利益为大,就是要在接下来的改革中,进一步加大“强基层”的力度,缓解因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和配置不合理带来的“看病难”问题,让百姓享受到就医便利。孙志刚向媒体透露,“争取两年内在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这对于百姓就地就医无疑是重要举措。
只要我们改革的设计者、措施的执行者和广大医务工作者,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就一定能在中国解决好。(记者霍小光、黄小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