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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我区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
内蒙古新闻网  11-03-28 10:59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十一五”时期,我区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

  “十一五”时期,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完善。按照国家要求,完成了第四次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了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清理规范了公务员津补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全部兑现,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有序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正在积极准备。期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明显提高。

  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得到加强。建立了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颁布实施了自治区《劳动者工资保障规定》。先后三次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稳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积极推行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基本解决了国有企业拖欠工资的遗留问题。(记者 庞俊峰 通讯员 李虹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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