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不断探索创新、丰富活动内涵,呈现出上下联动、如火如荼、比学赶超的发展态势,有力推动了林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源潮在林区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材料上做了重要批示:“内蒙古大兴安岭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红了党旗、绿了森林、乐了群众’的做法很好,这是把总书记提出的创先争优活动‘发展有力度、群众得实惠、组织得加强’要求的具体化,建议宣传他们的先进经验”。2月12日,中央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第808期)刊登了林区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做法。2月24日,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在该期简报上做出批示:“贯彻李源潮同志指示精神,自治区要加强宣传。同时要向大兴安岭林管局学习”。
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批示精神,使林区广大党员干部群情振奋、备受鼓舞,工作热情空前高涨,内生动力进一步激发,先锋模范带动力进一步彰显。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森工集团)深入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力争使林区创先争优活动再提层次、再上水平,让党旗更红、森林更绿、群众更乐。
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好批示精神,让广大党员干部充分理解“让党旗更红、森林更绿、群众更乐”的深刻内涵,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十二五”规划对林区的各项要求部署上来,统一到林管局(森工集团)对林区形势的分析研判和制定的发展战略上来,统一到突出林区特点、体现林区特色上来,努力克服“两张皮”、避免“一般化”。二是将学习领会批示精神纳入到创先争优工作中进行部署,组织全方位、多层面的学习贯彻。林管局(森工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已作出安排,与学习贯彻“十二五”规划、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产业转型规划和今年林区企事业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相结合,通过举办林区经济形势报告会、解放思想创新转型研讨会等形式,动员组织全林区学习贯彻批示精神,使林区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对保护好祖国北方重要绿色生态屏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深入宣传批示精神,让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再次体会到中央和自治区对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工作的高度重视,体会到中央和自治区对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体会到创先争优对服务大局、推动中心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鼓舞士气、提振信心。
实现科学发展
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开展“亮身份、树形象、作贡献、当先锋”活动,加快发展林业事业。实施生态保护战略,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以建设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和我国北方最大的森林生态功能区为已任,提高生态保护与建设能力。承担与生态地位相适应的增长任务,为实现胡锦涛总书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作出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国际承诺,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作出重大贡献。实施经济转型战略,构建新型林区经济体系。加快推进林业经济向林区经济的转变,以生态保护促进经济转型,以经济转型促进生态保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林区经济实力。实施改革创新战略,构建全新的体制机制。坚持体制改革方向,全面调整布局结构,改善生产组织方式,创新经济管理模式,建立全新的体制机制。
夯实基层党建
全面落实林区党建第二步走战略规划,发挥好党组织的“指南针”、“充电器”、“减震器”和“助推器”作用。实施“凝心聚力”工程。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全力打造一批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企业领导班子和高素质领导人才。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活动,改进和创新领导人员培育机制,提升引领企业科学发展的能力素质。采取“内培”、“外培”和自主选学的教育培训方式,对各级干部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教育培训。实施“固本强基”工程。抓好软弱换散党组织整顿转化,对未换届的党组织全部进行改选换届。强化党员“三培养”工作,即把党员培养成为岗位能手、岗位能手培养成为党员、党员岗位能手培养成企业管理者。通过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品牌工程、党员攻关项目等有效载体,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根据林区生产作业方式的调整和森林经营管护任务的加重,进一步优化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
推进民生改善
把改善民生作为赢得民心、打造形象的“试金石”,加大为民办实事力度。提高职工收入和社会保障层次,加快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持续扩大新林区建设成果。改进分配制度,完善职工收入增长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等保障机制;完善提高林区参保群体的保障层次和待遇等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棚户区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旅游产业发展和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扎实持久的开展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促进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文明素质的提高。
建立长效机制
从抓好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制度入手,大力加强建章立制工作,使林区创先争优活动实现常态化。建立责任机制。实行党政同心、责任共担、成绩共享、分级负责、奖罚分明。建立考核机制。实行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构建党建工作责任考评体系。建立选任机制。制定干部选任办法,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交流和使用。建立问责机制。制定《问责制实施意见》,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对违规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免谈话。建立监督机制。成立督查领导小组,结合党员巡视制度,对廉政、专项活动以及整体党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建立投入机制。将各级党建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实行专款专用。(通讯员张俊涛 张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