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稳定是发展的首要条件和基本前提。百姓安居乐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都需要和谐稳定的“大气候”。刚刚收官的“十一五”,鄂市经济社会呈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局面,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这一切,都得益于鄂市始终保持着社会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当前,鄂市正处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富民强市的关键时期,一些传统的方法和手段已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工作的需求。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全市社会管理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倡导服务为先、注重公平正义,不断创新和改进社会管理的方法和手段:要集中治标,进一步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治本,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标本兼治,更加注重转型升级,更加注重社会管理,更加注重平台建设,更加注重体系完善,确保鄂尔多斯长治久安。
“国之命,在人心。”只有民心归一,才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济发展才能健康有序。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把社会管理融入服务之中,使之更加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把社会管理融入服务之中,需要站稳群众立场。各级党组织要以群众的视角去看问题,千方百计做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事情,无论大事小情都要带着真心与真情,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做到细心又耐心,多做化解群众矛盾的工作,多做得人心、稳人心、暖人心的工作,尽快补齐社会建设的短板,顺应群众期待,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才能让全市上下携手并肩,共育辉煌。
稳定是第一责任,发展是第一要务。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事关鄂市各项发展指标能否在“十二五”再有新突破,再上新水平。相信,随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平安鄂尔多斯建设、“数字化”鄂尔多斯建设等诸多有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程的扎实推进,我们一定能将维系社会秩序和激发社会活力有机结合起来,既能促使社会安定有序、规范运行、调控有力,又能激发群众的创造活力,合成凝聚力,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助推鄂尔多斯砥砺奋进,实现规划中的和谐愿景。(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