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中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环境、资源矛盾的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意识到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公众对“社会责任投资”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与西方国家相比,亚洲尤其是中国的社会责任投资起步较晚,各方面的制度建设,以及市场各方对社会责任投资的认识相对不成熟、不完善。
由美国商务社会责任(BSR)、日本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共同举办的首届“亚洲社会责任投资圆桌论坛”日前在北京召开,来自中国、日本、韩国社会责任投资领先机构的代表和专家就社会责任投资在亚洲的发展之路进行了探讨。
兴业全球基金公司副总经理徐天舒表示,作为一种对社会、环境、持有人等各方面负责的投资方式,社会责任投资可以促进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中国社会责任投资产品发展迅速,企业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意愿逐渐增强,媒体、政府、公众等社会各方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和监督也与日俱增,加上一些第三方研究机构逐渐兴起,中国社会责任投资的发展已经拥有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据悉,作为内地首家发行社会责任基金产品的基金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率先展开了对社会责任投资理念的探索,并注重在具体实践中使用积极筛选的投资策略,对潜在的投资标的进行综合打分,以寻找有潜在收益的上市公司股票。
论坛上,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银介绍说,上证所自2000年就开始推动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并于同年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的指导意见。此后,上证所又与中国证监会合作,协助起草了上市公司治理的准则。“我们希望最终形成一个更完备、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也更适用于中国实际情况的社会责任披露报告准则要求。”胡汝银说。
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所长金立扬也表示,2006年深交所颁布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成为全球第三家颁布类似指引的交易所。这一指引根据《公司法》、《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借鉴OECD五公司治理准则以及SA8000标准等国家性规范制定,强调上市公司对股东、职工、客户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要求,强调公司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鼓励公司承担道德责任和其他社会责任。
住友信托银行受托资产企划部副总经理SeijiKawazoe表示,投资机构为社会可持续增长作出贡献,有赖于其社会责任投资的积极实践与产品提供。不过,目前仅依靠投资机构的意愿无法推广扩大。他认为,应借鉴欧美市场经验,通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等资产持有人的共同协作,来推动社会责任投资的发展。
(内蒙古金融网•企业公民研究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