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普通专题 正文
75险企应付职工薪酬调查:15家翻番 4家缩减一半
内蒙古新闻网  11-05-10 09:57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证券日报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0年我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和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一时间成为热点话题。

  统计局数据显示,金融和IT业的工资水平仍位居各行业的前两名。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机构之一,2010年的薪酬水平又怎样呢,我们试图从各家险企最新披露的财务负债表找到一些信息。

  寿险:

  应付职工薪酬39家同比上升

  因为各家险企没有公布公司的职工人数,所以单凭应付职工薪酬这一个数据,无法算出各家公司平均工资水平。但是,同样的市场环境下,各家公司在职工薪酬的支出上却出现了截然不同的变化,让人不禁心生些许诧异。

  在现有的61家人身险公司,剔除尚未公布年度信息的生命人寿,未公布“应付职工薪酬”这一数据以及没有相对应的2009年数据的新华人寿等公司,我们将26家中资公司、24家外资公司纳入统计范畴。

  第一名中邮人寿。在26家中资公司中,2010年“应付职工薪酬”这一数据同比增速最快的是中邮人寿,从2009年的3.48万到2010年的60.58万元,增长了16倍还要多。与此相对应的是,中邮人寿2010年地保费收入增长了39587%。

  第二名华夏人寿,从2009年的2136.24万元增长到7177.43万元,同比增长236%。但是,华夏人寿2010年的业绩增速没有这么快,仅增长了30.03%。

  第三名光大永明人寿,“应付职工薪酬”从1217万元增长到了4023万元,增长了231%。同期保费收入增长了242.4%。

  除了之外,依次还有百年人寿、天安人寿、英大泰和人寿3家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翻了番,增幅分别是215%、191%、113%。他们的保费增速分别是207.51%、6.97%、12.23%。

  “应付职工薪酬”同比出现下降的正德人寿、太保人寿、国华人寿、人保健康、民生人寿、嘉禾人寿、和谐健康险7家保险公司。

  降幅最大的是和谐健康险,从2009年的441.08万元到2010年的144.20万,减少了67.3%。

  2010年,和谐健康险由安邦财险对原瑞福德健康险重组而成。

  其次是嘉禾人寿,从2963.3万降至1004.4万,降幅稍低于和谐健康险,为66.1%。2010年,嘉禾人寿保费同增58.43%。2011年2月,农行与嘉禾人寿举行入股签约仪式。根据协议,农行将认购51%的股份而成为控股股东。

  再次是民生人寿,2010年,民生人寿经历股权变动、人事变更的同时,“应付职工薪酬”也从期初的6529.68万元降到期末的2786.76万,降幅达57.3%。

  如果说这三家公司“有情可缘”,那么人保健康、国华人寿、太保人寿、正德人寿的职工薪酬总额降低又是什么原因呢?

  外资寿险公司中,也有4家公司职工薪酬总额出现下降,分别是中德安联、中英人寿、长生人寿、中法人寿,但降幅最大的中法人寿,下降了36%,远小于上述几家中资公司降幅。

  包括交银康联、瑞泰人寿、中新大东方、友邦在内的几家公司的薪酬总额则翻了番,增幅最大的是交银康联,增加了2.69倍。

  财险:

  5家职工薪酬总额翻番

  在纳入统计的26家中资财险公司,安华农险、紫金财险、中煤财险、长安责任、阳光互助5家公司职工薪酬总额翻番。

  增幅最大的是安华农险,从2009年的2348.1万元到2010年的8904.6万元,增长了2.8倍。同期,安华农险保费仅增长16.22%。

  其次是紫金财险,2010年公司职工薪酬总额增长了2.15倍,紫金财险同期保费收入大增1925.86%。

  第三名中煤财险,2010年公司职工薪酬总额也增长了2倍多,但是,我们注意到自2009年被保监会责令暂缓开展保险业务后,直至今年2月份公司才被批准复业。

  26家财险公司中,职工薪酬总额下降的有3家,渤海财险、永诚保险、大地财险。

  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大地财险,“应付职工薪酬”从2.36亿元下降到8802.25万元,同比下降62.7%,即缩减了一般多。另外两家永诚保险、渤海财险的降幅分别是45.3%、9.5%。

  但我们注意到,这三家公司2010年保费收入分别同增34.76%、30.96%、14.34%。

[责任编辑 陶恩伯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