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在全市农村实施“六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有力推动了创先争优活动在农村的深入开展。
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主导作用。呼和浩特市在推进“六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过程中,始终注重把村党支部提议放在各项程序的首位,要求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必须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使村党支部既是决策程序的启动者,又是“六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具体流程的组织者和形成决策的推动者,从根本上保证了村党支部在领导本村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呼和浩特市在推进“六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过程中,明确规定村党支部的提议事项必须经过党员大会民主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这两个程序,才能最后出台并实施,这就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保证了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既营造了和谐的决策环境,又为重大事项的实施赢得了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支持。
确保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决策。呼和浩特市推行的“六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质上是给村级事务决策规定了一个议事程序、议事规则。六个环节安排严密、环环相扣,形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完整程序体系。通过这个程序,既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又宣传了村党支部的工作思路,集中了民智,加强了村党支部与党员、群众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了解,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领导的能力和水平。呼和浩特市在推进“六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过程中,注重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把关,选好配齐村“两委”班子。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领导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为保证“六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实施“六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过程中,充分调动了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把村级重大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交给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激发了群众的参与热情,使农民群众有了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各项权益得到保护,有效预防了权利的滥用乱用,有效化解了矛盾和问题。如:和林县下喇嘛盖村209国道征地及征地补偿款兑现问题、新店子村小板申引洪淤地问题、黑老夭村节水滴灌工程问题等,都是利用“六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群众的广泛支持和拥护。(呼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