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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岗新
内蒙古新闻网  11-05-24 16:43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基本情况:男、蒙族,1958年11月出生,党 员,盟司法局司法鉴定科、法规宣传科科长。1982年1月至87年7月在阿盟司法处政工科、人事科工作

  1987年8月至89年7月在中央民族学院法律系大专班学习

  1989年8月至91年6月任盟司法处法制宣传教育科副科长

  1991年7月至05年12月任盟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科科长

  2006年1月至10年3月任盟司法局法规教育科长

  2010年3月至今任盟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科任科长

  在职期间于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2004年毕业于中央电大法律专业。

  专题题目:《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内容提要:

  [教学目标]:通过本章教学,让学员正确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概况,熟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运行机制,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引导学员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念和“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观念,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帮助学员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教学重点]: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我国法律制定、实施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法律体系和法律渊源;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意识。

  [教学内容]:导入语: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确定的治国方略,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已经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并必将对我国的改革开放产生深远的影响。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行政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需要,更是时代对我们提出的历史要求。因此,在学习和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结合我国法治现实,学习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

  第一节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二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

  二、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

  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

  第三节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一、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二、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

  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第四节 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二、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稿源: 阿拉善新闻  编辑: 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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