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日,呼和开往满洲里的k274次列车运行至北京北站停车后,乘警长刘建国在站台上将一棕色钱包亲手交到旅客孙某某的手中。看到遗失近一个月、本以为无法找回的钱包,孙某某感慨地说:钱包丢失一个月,还有人给送回来,我做梦也想不到,现在也只有人民警察才能干这样的好事。
原来,2011年4月3日,刘建国警组值乘的K273次列车运行至大同开车后,乘警长刘建国、乘警张宇红、霍永江在车厢开展查缉比对工作时,在6号车厢4号下铺发现一无人认领的棕色钱包,询问周围旅客和当班列车员得知4号铺位旅客已在大同车站下车。经检查,钱包内装有人民币1200元、银行卡2张、北京市友谊商场购物金卡、孙丽芳身份证、赵海峰身份证等物。为能够及时找到失主,乘警长刘建国立即用手机向大同车站派出所进行了通报,查找失主但未找到。
警组退乘时将捡到的钱包交到四大队教导员王宇发的手中。王宇发教导员根据孙某某身份证住址与当地派出所进行联系,希望能够找到孙某某,但北京警方告知那里是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的一个集体户,现孙某某已不再此居住。
孙丽芳是否在农科院工作,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王宇发教导员通过查询114向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拨通了电话,但未查到。当第二次拨通电话时,对方告知农科院确有一个叫孙某某的,并告知了联系方式。
通过电话联系核实,确认钱包确实是孙某某的。原来4月2日清明节放假时,孙某某、赵某某一行两人由北京北站乘坐k273次列车到大同,下车时将随身携带的钱包遗忘在铺位上,出站发现时列车已开车,本以为找不到了就未向铁路公安机关求助。现听到钱包已找到并让其在5月2日到北京北站k274次列车停车时领取的消息,孙某某感慨万千。